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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自贡多名官员因生态保护工作不力被通报问责

    时间:2017-11-17  来源:  作者:

    中新网自贡11月16日电 (刘刚)记者16日获悉,为进一步督促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坚守底线、强化担当、履职尽责,四川自贡市纪委监察局日前对全市近期查处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责任追究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据介绍,今年9月27日自贡全市秋季禁烧工作约谈会后,部分乡镇贯彻落实“全域禁烧”精神不彻底,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禁烧管控不到位,导致秸秆焚烧屡禁不止,对全市环境质量的提升造成了不利影响。11月,相关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

    通报显示,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张健、荣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刘纯忠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荣县乐德镇副镇长甯贵才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按程序免去其领导职务,镇长杨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镇党委书记范强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沿滩区永安镇副镇长何忠贵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按程序进行职务调整,镇长徐寿贞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镇党委书记缪体强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王井镇原副镇长项宏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镇长李道全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镇党委书记黄远明被提醒约谈;贡井区龙潭镇副镇长赵亮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镇长姜仁贵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镇党委书记朱平被提醒约谈;大安区大山铺镇镇长助理吴宇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镇长许明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镇党委书记高程被提醒约谈;富顺县骑龙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兼党政办主任罗凯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镇长赵洪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镇党委书记邱德楷被提醒约谈。

    自贡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李雁梅表示,这些典型案例反映出当前一些地方和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部署不力、漠视群众切身利益等问题。我们将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党委、政府切实担负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铁面执纪、铁腕问责,实行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失责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终身追责。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严肃查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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