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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暴力,岂能伤害之后一笑而过

    时间:2020-12-16  来源:  作者:

    浙江在线12月15日讯12月14日,浙江很多地方迎来“初雪”。杭州的吴女士也终于迎来4个多月以来的“好消息”——12月14日17时多,这位前段时间网络上被疯传取快递时遭偷拍、遭造谣出轨的姑娘接到法院通知,可以去拿立案通知书了。

    熟悉新闻的人对吴女士的事情可能并不陌生,被造谣中伤至全网皆知后,吴女士称自己“社会性死亡”:事发后工作丢了,面试接连失败,被医院诊断为抑郁状态。而造谣者被行政拘留9天后,生活很快回归正常。最近,吴女士发布视频称4个多月未等到造谣者诚恳的赔礼道歉,自己“绝不退缩,绝不和解,经济赔偿‘一分不要’”,已经提起刑事自诉,以“侮辱诽谤罪”追究两名造谣者的刑事责任。

    互联网上,我们见识过很多起类似事件。某些人出于无聊或病态心理,滥用网络信息传播的便利性,不负责任地散布谣言,毁掉一个人的生活,以获得一种扭曲的满足感。在网络化生存的当下,说“造谣”可以“杀人”于无形,并不夸张。而且这种网络造谣和网络暴力,绝大多数成本非常低。当事人哪怕没有做错任何事,被黑到全网唾弃,跌入万丈深渊,造谣者获得的却仅仅是行政拘留几日便可回归正常生活的惩罚。此种“小惩”能获得警示效果吗?这值得怀疑。

    现在,吴女士终于等到法院立案回复,这不仅是对个人的“回复”,更是对网络暴力的“回复”。网络暴力“不长眼睛”,有时毫无道理也毫无规律,如果熟视无睹乃至参与其中,“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受害者今天是他们,明天可能就是我们。网剧《黑镜》就讲了这样一个耐人寻味的故事,几十万网民发起投票活动,选择制裁他们看不惯的人物,但是后来这些参与投票的人自己反而受到网络暴力的侵害。不同的故事讲述的是同样的道理:一旦成为恶的帮凶,总有一天会被恶所反噬。

    幸而,事情发展呈现出乐观苗头。根据律师的说法,若吴女士能提供证据证明“情节严重”,法院则可能判处造谣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对侵犯名誉权、非法使用个人信息的惩治将提供明确的法律支撑。国家网信办先后推出“微信十条”“账号十条”“约谈十条”等规定,“净网”“剑网”等国家相关部门的专项行动也在开展。

    让造谣施暴的人“无处遁形”,让遭遇网络暴力的人“有地儿说理”,用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构建一个理性清朗的网络环境,关乎社会文明进步和每个人的合法权益。现在,吴女士坚持向司法要公道,这不是执拗,有效打击肆无忌惮的网络暴力,恰恰需要更多平凡人的坚定出列。围观者也有义务消除歧视和偏见,尽自己的能力声援和帮助“吴女士”们,让正义的阳光温暖和照亮他们的生活。

    关键词:网络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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