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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经营不善欠下高额债务 一房三卖骗钱32万

    时间:2018-01-19  来源:正义网  作者:牟伦祥

    正义网重庆1月18日电(通讯员 牟伦祥)重庆一中年女子因欠下高额债务,便想出歪主意,抛出自家房屋“便宜”出售的诱饵,设下一房三卖骗局,获取钱财32万元。1月13日,经重庆市万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犯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家住万州区的牟某,在朋友和家人眼中是一个女强人。2008年至2012年期间,牟某先后干起了承建工程、经营烟叶种植、养殖场等事业,结果不仅没有赚到钱,还亏损欠下了高额债务。面对无法偿还的债务,已步入中年的牟某打起了歪主意。

    2012年10月中旬,手头无钱的牟某与家人商量,决定将一套安置房出售,可按照万州区当时二手房市场行情,价格贵了无人买,于是牟某就抛出了便宜卖房的信息。不久,市民李先生与牟某谈妥,以18万余元的价格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随即李先生支付了房款。

    可随后不到一月时间,牟某隐瞒房屋已卖给他人的事实,与急需购房的市民张先生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又以18万元的价格将该套房屋卖给张先生,随后张先生先期支付了牟某房款16万元。大约一个月后,市民赵先生夫妇了解到牟某有一套二手房便宜出售的信息后,也前来看房购买,但牟某再次隐瞒了该房屋已被两次出售的事实,又与赵先生夫妇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以18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屋卖给张先生夫妇,第二天牟某就收到了赵先生夫妇先期支付的16万元购房款。

    牟某一房三卖收取房款后,逐渐中断与被害人的联系,并于2014年8月离开万州。随后,张先生、赵先生在无法联系牟某的情况下,通过调查得知,发觉自己被牟某欺骗了,所购买的房屋实际早已被牟某卖给了李先生,其玩弄一房多卖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骗钱。无奈之下,张先生、赵先生只好向警方报案求助,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讨遭受的经济损失。

    牟某躲藏到外地后,得知被害人张先生、赵先生已向警方报案,便通过其家人分别向二被害人退还了少数钱款。2016年上半年,万州区法院也分别判决牟某返还张先生、赵先生购房款并赔偿资金损失。去年7月中旬,牟某自知罪责难逃,便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争取获得从轻处罚。

    此案经万州区检察院审查,认为牟某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遂依法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钱财32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鉴于牟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退还了骗取的少部分房款,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1月13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牟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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