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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海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时间:2018-09-22  来源:新华网  作者:张大川

    新华社西宁9月21日电(记者张大川)中秋、国庆将至,青海省纪委监委20日向社会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涉及公款旅游、违规发放福利、收受礼金等问题。

    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煤改气锅炉联合检查组工作人员在检查验收中,以辛苦费、补助费、评审费等名目收取被验收单位礼金合计1.68万元。2018年6月,检查组负责人、格尔木市环保局环境监理所干部李伟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检查组干部、市住建局项目统筹办干部刘建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至2016年,果洛藏族自治州甘德县财政局违反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开支有关规定,违规预算安排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共计470.9679万元,并全部拨付至各预算单位发放给干部职工。2018年5月、6月,时任甘德县财政局副局长、现任局长卫亚青,时任局长马富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2月,海东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唐建青召集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市住建局原工程质量检测站相关负责人召开会议,决定组织本单位工作表现突出的8名职工外出旅游,后该批人员前往广西、云南等地旅游,共计花费公款6.315万元。期间,唐建青在昆明参加完业务培训后,一同前往西双版纳等地旅游。2018年1月,唐建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住建局原工程质量检测站站长牛万山、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原副站长林晓海被诫勉谈话。

    2016年,海北藏族自治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该中心工资最高的三人名义多申报休假补助1.8566万元,后以出勤补助的名义发放给全体职工;通过虚报出差人数、出差天数等方式虚增支出,套取资金补充办公经费。2018年6月,该中心主任保成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记过处分,并被免职;副主任刘素芹及工作人员冯兴梅、张荣、张秀娟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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