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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伊川:检察建议督促县国土局依法履职

    时间:2019-01-17  来源:正义网  作者:刘立新 储涛

    264.2亩国有建设用地收回了

    河南伊川:检察建议督促县国土局依法履职

    正义网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储涛)“……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内存在的类似情况予以关注,及时排查其他单位的欠缴金额,并加大追缴力度,确保国有资产及时回收,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得到保护。”近日,河南省伊川县国土局书面回复该县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落实情况时表示。据悉,在这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伊川县检察院通过诉前程序督促该县国土局依法履职,收回264.2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17年4月,洛阳华中铝业公司通过出让的方式,获得位于伊川县产业聚集区东园两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总面积达264.2亩。该公司如约支付600万元保证金后,剩余的1514万元出让金一直未如期支付,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长期处于受损状态。伊川县国土局以多种方式屡次催促无果。

    后伊川县检察院在调查取证时发现,在洛阳华中铝业有限公司与该县国土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按照约定,该公司应该分两期支付土地出让款1514万元。然而,该公司第一期超过约定缴纳期限14个月,第二期逾期6个月,属于违约行为。该县检察院认为,县国土局作为收缴土地出让金的义务机关,应当继续履行收缴剩余土地出让金的义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2018年9月,该院向县国土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解除与洛阳华中铝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土地市场网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予以注销;建议洛阳华中铝业有限公司缴纳的已转作受让地定金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上缴县财政局。收到检察建议后,伊川县国土局经向县政府请示,于同年10月12日依法解除涉案金额达2114万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264.2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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