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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察业务数据:让公平正义真正可触可感可信

    时间:2019-11-09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作者:叶青

    今年3月,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让公平正义真正可触可感可信。业务统计数据无疑是一个单位工作最直观、最真实,也是最客观的写照。10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对外公布了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标志着检察机关正式确立了每季度向社会公布检察业务统计数据的常态化机制。

    自2018年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原来专属于检察机关的反贪、反渎和预防职能转隶至国家监察机关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究竟还在开展哪些业务工作,工作的质效如何颇为关注。同样,检察机关也需要加深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认同。可以说,以业务数据公开促进检务公开,以检务公开促进司法公信,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的重要举措,值得为此点赞。

    从公布的主要办案数据看,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聚焦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卓有成效地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创新发展。人民群众一直以来对非法高利放贷、操纵经营黄赌毒类黑恶犯罪、欺行霸市类黑恶犯罪、强揽工程类黑恶犯罪、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类黑恶犯罪深恶痛绝,全国检察机关1月至9月受理审查起诉黑恶犯罪102733人,同比上升38.3%,提起公诉67557人,同比上升129.4%,其中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970人,同比上升457.5%,“打伞破网”大大提振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在积极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方面,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和金融诈骗类犯罪22340人,同比上升32.2%,起诉26608人,同比上升17.9%;共起诉涉“套路贷”“校园贷”“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类犯罪5240人,同比上升33.2%。起诉影响扶贫工作及涉及扶贫资金类犯罪2740人,同比上升99.4%;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35493人,同比上升24.8%,大大提振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在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方面,充分发挥多种法定的检察监督手段与方式,促进营造诚信有序、合法经营的市场法治环境。一方面对非公经济人员依法审慎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不捕率为29%,比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高7个百分点;对可诉可不诉的,坚决不诉,不诉率为15.3%,比总体刑事犯罪不诉率高6.7个百分点。另一方面,通过民事行政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方式履职,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184件,同比上升114%,为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检察保障,大大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从主要检察业务数据看,检察机关“四大检察”一体同质发展格局初显。刑事检察业务分工专业化加强。除一般侵犯人身、财产等普通犯罪外,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毒品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暴力犯罪等重大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的逮捕率、不捕率、起诉率、不诉率等分门别类一一呈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得到认真贯彻落实,为准确及时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刑事检察的积极作用。尤其令人瞩目的是,长期以来检察机关“重刑轻民”“刑强民弱”的短板正在得到扭转,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质效也有显著提升。数据表明,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8335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6661件,占同期提出数的79.9%,同比增加6.8个百分点。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660件,同比上升77.9%,法院采纳检察建议482件,同比上升77.2%,占同期提出数的73%。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在民事、行政案件中得到越来越多的体现。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可谓是新时代人民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应有之义与责任担当。

    公益诉讼是新时代人民检察事业发展的新使命。作为“公共利益代表”,从公布的数据看,整体态势发展良好。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逐季度上升,第三季度立案3017件,较前两季度分别上升71.5%、8.4%;提起诉讼22件,较前两季度分别上升了175%。通过办案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143679.2亩,保护被污染土壤668885.1亩,共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1473万元,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大数据时代,就应当让具体详实的数据说话。数据显作为,数据显实效。检察业务数据确实已经成为评价检察工作的“晴雨表”,它让公平正义真正可触可感可信。检察主要业务数据的公开,也将更加有利于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同时,也为检察理论研究与创新发展提供了最鲜活的素材与样本,有利于为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让具体详实的数据说话,在笔者看来,这也是检察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的实实在在的举措。期望这一常态化的机制不断坚持和完善,为提升检察机关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

    (作者系华东政法大学校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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