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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举报黑恶势力获奖 头戴“熊猫面具”领走奖金

    时间:2018-07-06  来源:  作者:

    7月5日,广东省公安厅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上,3名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的举报人头戴“熊猫面具”,领走奖金共计50万元。
    从7月5日起,广东市民协助公安机关缉捕黑恶势力嫌疑人,举报黑恶势力及其“关系网”“保护伞”,最高可获得50万元奖励。有媒体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广东省公安厅联合制定的《广东省扫黑除恶转向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为《奖励办法》),已于7月5日正式实施。

    举报黑恶势力获奖 头戴“熊猫面具”领走奖金
    “举报事项经查实并以涉黑涉恶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将根据规定予以举报人相应奖励,最高可奖50万元,我们将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广东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10万元至30万元;查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情特别重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奖励50万元。

    举报黑恶势力获奖 头戴“熊猫面具”领走奖金
    此次《奖励办法》由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广东省公安厅联合制定,纳入奖励举报者范围的涉黑涉恶犯罪类型11类,其中包括: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横行乡里、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势力行为;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黑恶势力;充当黑势力“保护伞”以及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

    举报黑恶势力获奖 头戴“熊猫面具”领走奖金
    据据《奖励办法》,除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线索外,对于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的市民,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团伙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3万至5万元,以恶势力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1万至3万元。《奖励办法》同时规定,举报人系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被害人,在诉讼中有明确权力义务的,不属于该奖励办法的奖励对象。
    为推进《奖励办法》实施,7月5日,广东省公安厅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对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进行介绍,还通报了广东警方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的相关工作。在发布会现场,3名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的举报人头戴“熊猫面具”,从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林伟雄手中领走奖金共计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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