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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津门法律界人士谈“斑马线之罚”案:“礼让斑马线”是礼也是法

    时间:2018-06-16 23:31:34  来源:北方网  作者:晚报王赫岩

      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全国首例“斑马线之罚”案被最高法院确定为指导性案例,这一案例详述了机动车礼让行人的内涵与立法本意。本期“法律大家谈”邀请津门法律界人士,对围绕礼让斑马线的“礼”与“法”进行探讨。

      斑马线礼让条款并非摆设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潘晓滨

      近日,全国首例“斑马线之罚”案被最高法院确定为第90号指导案例,再次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不礼让在斑马线上的行人,不仅有违社会公德,更是一种违法行为,交警有权对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驾驶人实施处罚,而且人民法院将会予以支持。

      “斑马线之罚”发生在2015年的浙江省海宁市,虽然并非大案要案,但却经历了行政复议、法院一审、二审超过七个月的时间,具有极好的法治教育意义。一方面,本案的发生源于机动车驾驶人缺乏斑马线礼让意识,但通过案件审理,让公众深刻意识到“斑马线”礼让条款并非摆设,而是日常生活中必须严格遵守的法律,案件进一步促进了公民守法意识的提高。另一方面,本案的发生也源自海宁市交警的严格执法,为全国的交通执法干警树立了榜样。

      机动车礼让行人是法律义务

      蓟州区检察院刑事执行监督部主任于长泽

      斑马线是城市的“文明线”,行人的“安全线”,斑马线前轻踩刹车,是一个城市传达出的文明精神和道德素质,需要“礼”的约束;斑马线前轻踩刹车,是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更需“法”的保护。

      礼让斑马线是每个地方《交通文明公约》中规定的,是社会提倡和鼓励的文明行为,也是一个城市道德素质的集中体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要求“文明驾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行应该按照交通标线通过,没有交通标线的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这就为机动车礼让行人提供了法律依据。为了治理机动车不礼让行人,2017年公安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持续治理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机动车礼让行人不仅仅是道德要求,已经上升到法律层面,是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的法律义务。

      文明的交通规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遵守,在要求机动车遵守的时候,普通的行人也应该遵守,不能因为机动车必须礼让就我行我素。构建斑马线上的文明,是一种习惯的养成,是一种文明素质的体现,更是我们对法律的遵守。

      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线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强

      和谐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是一个城市美好形象的直观展示,为此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礼让斑马线。“司机让行人,行人不闯灯”,为了确保行人和非机动车在人行横道上的安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减速行使,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停车让行,此规定称为“礼让斑马线”。减速行驶,简单说,当机动车行驶到路口时,人行横道没有行人通过马路时,这个时候机动车要减速行驶,保证安全通过路口;停车让行,当机动车行驶到路口,遇有行人正通过人行横道时,这时候机动车要停车让行,以确保行人的安全。

      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线。设置斑马线的区域即是行人安全保护区域,因此驾驶员在遇行人过斑马线时,应该让行。驾驶员不礼让斑马线,既是不文明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

      礼让斑马线就是礼让生命,希望驾驶员朋友都能守“礼”守“法”,做一名文明守法的好公民。(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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