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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32项措施扩大对外开放

    时间:2019-05-08 20:48:53  来源:天津日报  作者:马晓冬

    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天津市扩大开放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若干措施的通知,从以更大力度开放推进“一基地三区”建设、进一步扩大服务业重点领域开放、着力打造世界一流的港口环境和高标准建设营商环境四个层面推出32项措施,推动我市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加快建设开放包容的现代化天津。

    根据《若干措施》的具体内容,在推进“一基地三区”建设方面有4条措施涉及金融领域,包括取消或放宽银行业外资持股比例、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外资金融服务公司开展信用评级服务等限制,争取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开展租赁业配套外汇制度创新试点等,对应天津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3条重点围绕鼓励、扩大外商投资汽车制造、飞机船舶制造、高精尖产业,对应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建设。5条对应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包括海铁运输市场的开放、海空两港口岸开放及服务功能提升等,例如我市将推动空港口岸食用水生动物及肉类进口指定口岸建设。

    在进一步扩大服务业重点领域开放方面,分别就发展保税维修再制造、放宽外商设立投资性公司条件、放宽人力资源机构外资准入、拓展国际医疗器械进口使用、支持外商投资企业药品纳入医保等提出了相应措施,体现我市对待内外资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导向。

    在打造世界一流港口环境方面,我市将高水平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创新海关监管,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

    在高标准建设营商环境方面,主要涉及搭建“政务一网通”服务平台、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精简外资备案登记要件、破除招投标壁垒、提升人员出入境便利化水平等措施。

    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此次推出的32项措施中,部分对标了国内先进省市的开放举措,还有我市自身推出的新举措,例如支持医疗机构针对国外已上市国内未注册、具有重大意义的新药开展临床试验、高水平建设中国(天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简化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要件等,是基于我市扩大开放、优化营商环境的现实需要,结合天津经济发展和产业特色而提出的,将有效克服过去工作中存在的短板。(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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