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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天津市妇女儿童维权十大典型案例解析

    时间:2019-12-09 22:57:32  来源:  作者:

    天津北方网讯: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父母分居或离婚,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如何维权?老年人被儿女虐待又该如何捍卫自己的权利……

    12月3日,市妇联公布了2019年天津市妇女儿童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据悉,这十个典型案例是市妇联联合市高法、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律协共同从征集的100个案例中选出的,涉及当前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较为突出并广受关注的性侵未成年人、履行抚养未成年子女义务、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家庭暴力、老年人赡养等多方面热点难点问题。

    在发布案例的同时,本报记者还联系了相关领域专家就十大案例的典型意义进行点评分析,以期为妇女儿童依法维权提供指导。

    案例1

    妻子患病陷困境婚内抚养解危机

    案例简介:

    小兰是一名干练飒爽的都市白领,在一次朋友生日聚会上与阿明结识,之后便喜结连理。婚后,二人与公婆同住,不久迎来爱情结晶,一个健康活泼的宝宝降生了。

    孩子的出生虽然给一家人带来了喜悦,但生活的琐碎也给这个家庭带来了不少矛盾。婆媳之间、夫妻之间争吵不断升级。

    孩子一岁时,小兰被确诊为妇产科手术远期并发症,需手术切除子宫。病患的阴影和夫家的冷漠让小兰与丈夫的关系更加紧张。在一次争吵中,阿明一时冲动将小兰赶出家门,家庭矛盾愈加不可调和。

    离家后,小兰自行举债住进医院,经历两次手术,但丈夫一直没有露面。小兰因生活无着,向妇联求助。在调解无望的情况下,东丽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东丽区妇女法律援助站的转介后,指派天津安锴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小兰提供法律援助。

    后经法官调解,双方当庭达成一致,由阿明一次性付给小兰在诊断及康复期间的费用两万元。庭后,承办律师根据调解过程中小兰和阿明的表现,感到这对夫妻仍有感情基础,又对二人进行了公益援助,帮忙调解二人纠纷。

    最终,小兰、阿明回归家庭,两人均表示,以后有问题会协商解决。

    案例点评:

    专家表示,本案中,法律援助中心、承办律师和法官坚持法理事理情理并用,增强了法律援助的效果。

    针对小兰的重重顾虑,承办律师引导其认识到一切诉求的唯一基础是自身健康,并帮助其拟定了分步走的解决方案。法官对小兰夫妇晓之以理,做了大量辛苦的调解工作,取得了成效。

    本案的真正突破口在于帮助小兰理清生活思绪,端正生活态度,克服抑郁倾向,进而能够找回自我定位,树立生活信心。

    案例2

    离婚“被债务”法律解困境

    案例简介:

    50岁的吴女士居住在津南区某镇。吴女士与丈夫李先生婚后依靠四处打工维持生计,直到近些年,李先生开始经营车队,家境才逐渐好转。

    然而好景不长,几年前,李先生染上赌博恶习,吴女士一直劝说丈夫不要赌了,但李先生保证后屡次反悔,还时常对吴女士实施家庭暴力。

    吴女士忍耐两年多后,与李先生办理了离婚手续。自此,吴女士独自一人打工供儿子上学。2018年8月,吴女士接到法院传票,债权人将吴女士、李先生及保证人刘某告上法庭,要求三人连带偿还债务55万元。

    吴女士的生活已非常困难,55万元的债务对她来说更是“天文数字”,无奈之下,她来到津南区妇女法律心理帮助中心寻求帮助。

    经审核,吴女士符合法律援助标准及法律援助事项,津南区妇女法律援助中心与津南区法援中心当即受理了吴女士的援助申请,并指派区妇联法律顾问团特聘专职律师代理该案。

    最终,一审法院采纳了吴女士代理律师的意见,认定上述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判令由李先生个人偿还借款55万元。债权人孙某对判决不服,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但因未能提供相应证据,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

    案例点评: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变化,妇女权益受侵害现象也呈现新形势,给妇女维权带来了新的难题和新的挑战。

    妇女“被债务”问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在各级妇联组织的呼吁推动下,最高人民法院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认定问题,出台了新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法律规范,维护了法律公平正义。

    案例3

    家事调解消除婚姻“退休之痒”

    案例简介:

    葛姐今年59岁,退休多年一直在家看护瘫痪的婆婆、照顾未成家的儿子。丈夫赵某今年退休,葛姐以为终于可以有人替她分担一些家务了,没想到丈夫在家每天邋里邋遢无所事事,不仅不帮她干活,还成了需要照顾的对象。

    为此夫妻俩经常争吵,每次吵架赵某都对葛姐进行谩骂,有时还会动手,葛姐觉得这日子过不下去了……

    滨海新区新港街道妇联、海宁里社区妇联家事调解员登门与双方当事人见面,并多次和夫妇二人沟通,找出了双方面临的心理困扰,并给予必要的劝解疏导。

    经过回访,家事调解员了解到,目前葛姐的身心状况已明显好转,夫妻关系改善不少。调解员告知夫妻二人,调委会的调解只是一方面,接下来的日子还需要双方共同经营,双方都要学会用理性和宽容处理家庭生活矛盾。葛姐和丈夫对此均表示认可。

    案例点评: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稳定则社会稳定,家庭和谐则社会和谐。专家表示,本次调解,调解员采用了社会心理学、同理心等多种方法相结合的调解方式,不仅与双方当事人分别“面对面”调解,还将葛姐的家庭资源等整合到本次调解中,为夫妇二人全方位地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

    案例4

    婚姻不幸遇家暴妇联助力去枷锁

    案例简介:

    刘梅今年50多岁,前两年办理了退休手续,一个女儿也已经成年,本应到了安享晚年的年龄,但是与丈夫王岗离婚的事情却一直困扰着她。

    刘梅与王岗原本是一个单位的同事,当初,二人相处时间不长就结婚了,转年又有了女儿。家庭琐事让双方不同的性格越发凸显,婚后夫妻争吵不断。

    尤为令刘梅绝望的是,丈夫对她接二连三地实施家暴。刘梅多次想过离婚,但考虑到女儿还小,默默忍了下来。女儿大学毕业工作后,经历了二十几年家暴生活的刘梅,早已对丈夫心灰意泠,决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对于刘梅的离婚诉求,王岗坚决反对,称还是有夫妻感情的,且绝对不存在殴打妻子的行为。最终法院因单方口述,缺乏相关证据,驳回了刘梅的离婚诉求。

    法院判决后,王岗并没有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省,反而故伎重演将刘梅打进了医院。并且,此后三年多,王岗再也没和刘梅联系,更是拒绝协商离婚事宜。

    心灰意冷的刘梅在市妇联援助律师的帮助下,再一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一次,法院支持了刘梅的离婚诉求。

    案例点评:

    当前,家庭暴力的状况不容忽视,遭受暴力的多为女性。家庭暴力不仅严重侵犯妇女的人身权益,且给未成年子女造成严重的伤害和影响。

    本案给我们的启示之一:妇女面对家庭暴力要勇敢地说“不”,软弱妥协只能带来更大伤害。启示之二:面对家庭暴力,妇女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启示之三:面对家庭暴力,妇女要学会保存证据。

    案例5

    我想有个“好爸爸”

    案例简介:

    一天,宝坻区妇女法律心理帮助中心走进来这样一对母女。母亲紧攥双手,表情紧张不安。而10岁的女儿与母亲表现截然相反,完全没有第一次见面的陌生感,反而主动表达。

    心理咨询师与母亲和女儿单独进行了交流,了解到来访妇女的丈夫在孩子5岁时因刑事犯罪入狱,至今仍在监狱服刑。因丈夫诈骗了娘家人的钱财,母女俩得不到家人的支持,只能依靠打工的微薄收入维持生活。

    女儿从二年级开始有“偷拿”家里钱和撒谎的行为,三年级“偷拿”的数目更大,从几元、几十元到几百元。女儿用“偷拿”的钱购买学习用具、漂亮的女孩饰品、小零食等,有的自己用,有的送同学。

    母亲曾苦口婆心劝说,甚至打骂都无济于事,女儿口头承诺过,但依然我行我素。

    咨询师在询问中发现,小女孩在心目中自己“塑造”了一个爱她、给她买喜欢东西的好爸爸形象,她“偷拿”家里钱买来的东西,“都是爸爸买给自己的”。

    目前,经过一年多的心理咨询,母女俩关系融洽了很多,家庭生活也越来越有希望。

    案例点评:

    一些服刑人员的家属和子女会遭到周围人的歧视,陷入沉重标签下的生活之困,影响了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严重的会造成心理问题。

    相比成年人,生活的困苦给孩子心灵的创伤往往更加隐蔽,也更为严重,更加要被全社会共同关注。

    关键词: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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