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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 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

    时间:2021-05-09 22:19:13  来源:天津日报  作者:


    日前,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全文如下:

    为适应新时代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对加强劳动教育的新要求,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构建大中小学一体化劳动教育体系

    1.统筹推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一体化建设。成立大中小学劳动教育一体化建设指导委员会,统筹规划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推动不同学段劳动教育相互衔接。指导大中小学根据教育目标和学生特点,结合产业新业态、劳动新形态,以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劳动教育,加强对劳动教育政策的科学论证和风险评估。整合劳动教育资源,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劳动教育格局。

    2.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劳动教育指南,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开展劳动教育。小学低年级注重培养劳动意识和劳动安全意识,以个人生活起居为主要内容,引导学生日常生活自理,感知劳动乐趣,爱惜劳动成果。小学中高年级注重卫生和劳动习惯养成,以校园劳动和家庭劳动为主要内容,适当开展校内外公益劳动,让学生体验劳动合作,体会劳动光荣,尊重普通劳动者,初步养成热爱劳动、热爱生活的态度。初中阶段注重增加劳动知识、技能,兼顾家政学习、校内外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开展职业启蒙教育,让学生体会劳动创造美好生活,养成认真负责、吃苦耐劳的劳动品质和安全意识,增强公共服务意识和担当精神。普通高中注重丰富职业体验,开展社会服务和生产劳动,使学生熟练掌握一定劳动技能,理解劳动创造价值,具有劳动自立意识和主动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情怀。

    3.改进职业院校劳动教育。完善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劳动教育指南。重点结合专业特点,依托实习实训,让学生参与真实的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增强学生职业荣誉感和诚实劳动意识,提升职业劳动技能水平,培育工匠精神和爱岗敬业的劳动态度。

    4.强化普通高等学校劳动教育。制定普通高等学校劳动教育指南,强化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注重围绕创新创业,结合学科和专业积极开展实习实训、专业服务、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重视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应用,创造性地解决实际问题,使学生增强诚实劳动意识,积累职业经验,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树立正确择业观,具有到艰苦地区和行业工作的奋斗精神,懂得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深刻道理;注重培育公共服务意识,使学生具有面对重大疫情、灾害等危机主动作为的奉献精神。

    二、加强劳动教育课程体系建设

    5.优化劳动教育课程设置。根据各学段特点,在大中小学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在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增设选修课。深入挖掘各学科劳动教育内容,在各学科中有机渗透劳动教育,实现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开发劳动教育地方课程,鼓励各学校开发劳动教育校本课程。开通学生学农学工选课平台,提供劳动教育课程套餐,形成具有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和针对性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

    6.落实劳动教育课时。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学校应对学生每天课外校外劳动时间作出规定,中小学每周课外活动和家庭生活中劳动时间,小学1至2年级不少于2小时,其他年级不少于3小时。职业院校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普通高等学校要明确劳动教育主要依托课程,其中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要明确生活劳动事项,纳入学生日常管理。大中小学每学年设立劳动周,可在学年内或寒暑假自主安排,以集体劳动为主。高等学校也可安排劳动月,集中落实各学年劳动周要求。

    三、加强劳动教育实践资源建设

    7.加强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建立以区为主、政府统筹规划配置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劳动教育资源的机制。依托天津农学院、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等高校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科技文化场馆等,重点建设5个市级、16个区级劳动教育基地,50个“农业+”“工业+”“科技+”“生态+”“文化+”“旅游+”“制造业+”等行业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安排一批土地、山林、草场等作为学农实践基地,确认一批厂矿企业作为学工实践基地,认定一批福利院、医院、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等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及城乡社区作为服务性劳动基地。支持各区、各学校依托杨柳青年画、泥人张等具有天津特色的文化品牌,建设一批劳动教育合作基地,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劳动教育课。认定不少于60个中小学实践课堂资源单位。高等学校要建立稳定的实习和劳动教育基地。

    8.拓展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场所。每所中小学校至少建设1间劳动实践教室,每所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至少建设1个校内劳动教育工坊。小学低年级学生以教室为主要实践场所参加班级集体劳动。小学中高年级学生及初中、高中学生以教室和校园包干区域为主要实践场所,开展卫生保洁、垃圾分类、绿化美化等活动。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要强化服务性劳动,让学生自觉承担校内学习、生活有关场所的卫生保洁、绿化美化和管理服务等活动。

    9.建立劳动教育实践资源共享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立健全开放共享机制。鼓励职业院校建设职业体验中心,面向中学学生开展职业技能训练,面向中小学和普通高等学校开放实习实训场所和设施设备。鼓励普通高等学校面向中小学校开放劳动育人示范基地。

    四、构建校内外劳动教育协调实施机制

    10.发挥学校在劳动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学校要切实承担劳动教育主体责任,明确实施机构和人员,开足开齐劳动教育课程,严格执行劳动教育课程安排,不得挤占、挪用劳动实践时间。将劳动习惯、劳动品质养成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结合植树节、学雷锋纪念日、国际劳动节、中国农民丰收节、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等,开展丰富多彩的劳动教育主题活动。举办学生劳动技能和劳动成果展示及劳动竞赛活动。分学段编制以卫生防疫、物品整理、洗涤晾晒、饮食烹饪等为主题的家庭劳动指导手册,为家庭劳动教育提供指南,给学生布置一定的家庭劳动作业。

    11.发挥家庭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作用。强化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在家庭劳动教育中的责任,注重抓住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中的劳动实践机会,鼓励孩子自觉参与、自己动手,随时随地、坚持不懈参加劳动,掌握洗衣做饭等必要家务劳动技能,每年有针对性地学会1至2项生活技能。鼓励学校(家委会)和社区等组织开展学生生活技能展示活动。学生参加家务劳动和掌握生活技能情况要按年度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鼓励孩子利用节假日参加各种社会劳动。家庭要树立崇尚劳动的良好家风,家长要通过日常生活的言传身教、潜移默化,让孩子养成从小爱劳动的好习惯。

    12.发挥社会在劳动教育中的支持作用。市、区两级政府部门要积极协调和引导企业公司、工厂农场等履行社会责任,开放实践场所,为学生提供劳动实践机会,使学生与普通劳动者一起经历劳动过程。鼓励高新企业为学生体验现代科技条件下劳动实践新形态、新方式提供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各类公益基金会、社会福利机构要组织动员相关力量、搭建活动平台,共同支持学生深入城乡社区、福利院、养老院和公共场所等参加志愿服务,开展公益劳动,参与社区治理。

    五、加强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13.建强劳动教育师资队伍。采取多种措施,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补充配齐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必修课教师。各区要结合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核定中小学劳动教育教师岗位数量,为学校配备必要专任教师。推动职业院校与中小学、普通高等学校建立劳动教育师资交流共享机制,发挥职业院校教师专业优势,承担普通学校劳动教育教学任务。建立劳动教育教师特聘制度,鼓励学校设立劳模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荣誉教师岗位等,聘请相关行业专业人士担任兼职教师。

    14.加强劳动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市、区两级中小学教研机构要配备劳动教育教研员。中小学要建立劳动教育学科教研组。高等学校要设立劳动教育教研室。将劳动教育纳入教师全员培训内容,强化教师劳动意识和观念,提升实施劳动教育自觉性。聘请“大国工匠”、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对劳动教育教师进行专项培训。支持天津师范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等高等学校,开设劳动教育相关专业,培养具备专业素质的劳动教育教师。

    15.建立劳动教育教师考核制度。健全劳动教育教师工作考核体系,分类完善评价标准,突出教学质量和育人实效,拓宽教学成果和研究成果认定范畴。合理确定劳动教育教师工作量,把组织开展课外劳动教育、劳动周或劳动月等纳入教学工作量。提高劳动教育教师地位待遇,确保在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专业发展等方面与其他专任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六、建立完善劳动教育评价制度

    16.健全劳动素养监测评价制度。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建立劳动教育信息化评价系统,运用大数据、云平台、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全面客观记录学生课内外劳动过程和结果,开展劳动教育过程监测与记实评价,建立公示、审核制度,确保记录真实可靠。充分发挥评价的育人导向和反馈改进功能,将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作为高一级学校录取的重要参考或依据。在高中学段和高等学校开展志愿者星级认证。在高等学校建立劳动实践学分制度,鼓励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等活动。委托专业机构定期组织开展学生劳动素养状况调查,注重对劳动观念、能力、习惯和精神等进行追踪监测。

    17.开展劳动教育质量评估。将劳动素养监测纳入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职业院校教学质量评估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评估内容。将劳动教育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保障劳动教育情况进行督导,对学校劳动教育开课率、学生劳动实践组织有序性、教学指导针对性、保障措施有效性等进行督查和指导。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开,作为对被督导部门和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七、完善劳动教育保障机制

    18.加强组织领导。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要把劳动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解决劳动教育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强化督促落实。市政府加强对劳动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明确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全面实施劳动教育长效机制。教育部门负责劳动教育的具体实施,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劳动教育保障机制,规范和引导学校加强劳动教育。

    19.加大支持力度。统筹上级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加快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校内劳动教育场所建设,加强学校劳动教育设施标准化建设,建立学校劳动教育器材、耗材补充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提供劳动教育服务。劳动教育服务要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各区可按照每年生均300元的标准,安排劳动教育专项经费。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对中小学生开展校外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实行学生票价优惠、门票减免等政策。鼓励保险企业将校外劳动实践中学生伤害事故纳入校方责任险范围,开发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合理厘定保险费率。

    20.强化安全保障。建立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管控机制,鼓励购买劳动教育相关保险。学校要加强对师生的劳动安全教育,强化劳动风险意识,建立健全安全教育与管理并重的劳动安全保障体系。依据学生身心发育情况适度安排劳动强度、时长,科学评估劳动实践活动安全风险,认真排查、清除学生劳动实践中的隐患,在场所设施选择、材料选用、工具设备和防护用品使用、活动流程等方面制定安全、科学的操作规范,强化对劳动过程每个岗位管理,明确各方责任,防患于未然。制定劳动实践活动风险防控预案,完善应急与事故处理机制。委托开展的校外劳动教育活动,要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企业,签订协议书,明确学生校外劳动安全责任。

    21.加强宣传引导。引导家长树立正确劳动观念,支持配合学校开展劳动教育。积极宣传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提供劳动教育服务先进事迹。注重挖掘在抗疫救灾等重大事件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人物和事迹,大力宣传不畏艰难、百折不挠、敢于担当的高尚品格。加强劳动教育科学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鼓励和支持创作更多以歌颂普通劳动者为主题的优秀作品,大力宣传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弘扬劳动光荣、创造伟大主旋律,旗帜鲜明地反对一切不劳而获、贪图享乐、崇尚暴富的错误观念,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劳动教育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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