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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复发送短信勒索 司机假扮“黑道”敲诈老板50万

    时间:2019-02-14 17:50:47  来源:解放网  作者:荣思嘉

    原标题:司机假扮“黑道”敲诈老板50万

    李某收到一则蹊跷的敲诈短信,内容满是江湖气,还提及他的妻女及秘密女友,难道是李某惹上了“黑道大哥”祸及妻女?一番调查下来,发现竟是身边的司机偷窥了李某的隐私,伙同他人假装“黑道”对李某进行敲诈勒索。

    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向静安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最终判决,犯罪嫌疑人朱某、张某,犯敲诈勒索罪。

    突然收到蹊跷敲诈短信

    2018年4月20日晚,怀孕在家休息的江梦琪手机响了,是一个陌生的电话。在她接起后,对方却挂断了电话。

    手机再次响起,这次是一条短信:“江梦琪几天没看到你出门了吧,转告李老板,60分种内转钱。”“你是谁?”她按着这个手机号回复信息,却再也没有收到回复。

    带着极度的恐慌,江梦琪连忙打电话给自己的男友,而与此同时,男友李某也收到了同样的敲诈短信息,向其索要50万元,并提到了李某的妻女,以及在外面结交的正怀着孕的女友。

    但是,能够对这些情况了如指掌的人几乎没有,自己更没有在任何互联网平台上公布过自己的私生活细节,究竟是谁,又在哪里泄露了自己的个人隐私呢?

    害怕自己的私生活被妻子知道,加之对方一再暗示,兄弟们“肉绝对只吃一口,不碰第二口”。终于,李某的心理防线被攻破,在当天晚上就范,向对方指定的账户中打去了3万元。

    反复勒索终难逃法网

    看来钱那么容易,更坚定了犯罪嫌疑人继续敲诈勒索李某剩余尾款的决心。第二天他继续发信息向李某勒索:“李先生,麻烦你把之前要求的尾款,于23日周一上午十点,送到惠平路,用黑色便利袋装着。”

    这次,李某采用拖延战术,在中午11点才回复信息给犯罪嫌疑人,假装自己在开会,错过了信息,表示下午安排公司财务准备现金。他寄希望于让犯罪嫌疑人见好就收,然而事实却并没有让他如愿。下午2时,他再次收到勒索信息,要求在3点前,再向之前的账户存款汇款7万元,余款在下午四点前按照之前的要求送出,但地点改在了翔江路,如不照办,将找到他的妻子,让他付出代价。

    经再三考虑,李某在下午报警。

    经过几天来与犯罪嫌疑人不断的言语和心理交锋,李某发现,他对自己的私生活细节和日常出行了如指掌。24日的下午,李某再次来到派出所,这次他向警方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了解自己婚外女友怀孕这一事的,仅有公司几个离职的员工和自己的司机。

    在逐步的接触中,警方渐渐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司机朱某和张某,并于5月8日上午,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而在犯罪嫌疑人张某的身上发现了敲诈勒索被害人的手机,一同查获的还有涉案的银行卡以及卡中被取出的18000元现金。

    相互推诿,主犯最终认定

    面对警方的讯问,犯罪嫌疑人张某和朱某却相互推诿,称对方才是主犯。到底谁策划并实施了这起数额特别巨大的敲诈勒索案,朱某和张某真的如其所说是无辜的吗?

    检察官仔细审阅案卷,对两名犯罪嫌疑人多次审讯,最终认定犯罪嫌疑人朱某指使犯罪嫌疑人张某向被害人李某持续发送内容含有曝光其个人隐私、威胁其家人人身安全的恐吓威胁短信息。作案过程中,朱某向张某提供了作案使用的手机和银行卡,并逼迫受害人向指定的银行账户转账50万元人民币。随后,被害人按照短信息的要求共分4次向对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35万元人民币。嫌疑人张某分两次从上述账户提款52000元人民币。

    在确实充分的证据面前,尽管朱某一再沉默抗拒,但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证据法规定,虽然是零口供,但其他证据足以证明构成犯罪的,依然可以定罪处罚。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向静安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最终判决,犯罪嫌疑人朱某、张某,犯敲诈勒索罪,朱某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1万元,张某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朱某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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