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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约到期租客拒绝腾房搬走 房东提起自诉追“老赖”刑责

    时间:2018-06-15 09:54:44  来源:华龙网  作者:

        华龙网6月15日17时讯(记者 李袅)欠债不还、隐藏转移财产、恶意躲避执行,遭遇“老赖”,除了法院的强制执行,你还有一招:自诉追究“老赖”刑事责任。“老赖”江某最近就被申请执行人告上了法庭,重庆江北区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他拘役五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

        原来,租约到期后,江某却拒绝腾空将房子返还给房东。去年12月,江北区法院依法判决江某将位于该区某小区的一间房屋腾空返还给袁某,并按每月1250元向自诉人支付从2017年6月16日起至腾空返还租赁房屋之日止的房屋占用费。但判决生效后,被告人江某并未执行法院判决,执法人员多次与其沟通无果,且其态度强硬。

        自诉人袁某遂于今年1月申请执行。此后,法院执行局干警前往上述房屋张贴公告,告知江某限期腾空返还给袁某,并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传票等文书送达给了江某,但江某仍拒绝执行。

        5月22日,自诉人袁某向法院提出控告书,请求追究江某刑事责任。法院立案后,江某家属张某某主动将涉诉房屋腾空返还给申请人,支付了拖欠的租金,履行了判决义务。

        江北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江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应予以处罚。其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已履行了全部执行义务,综合具体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本案中的被告人江某就属于典型的‘老赖’。”江北法院执行局局长袁列彬说,法院敢于向这些“老赖”采取强制执行手段,加之申请执行人勇于通过“自诉”形式维护其合法权益,有利于双管齐下形成威慑,共同惩治“老赖”。

        哪些情况可用刑事自诉

        今年4月,重庆市高法院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自诉案件办理工作的意见》,从依法提起自诉的认定标准及应具备的条件、提起自诉需提交的证据、法院对提起自诉案件的释明义务等方面,对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自诉案件进行了明确规范。

        《意见》指出,执行法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或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书》的,申请执行人可提起自诉。申请执行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公安机关报案,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不受理或超过30日不予答复,或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有证据证明人民检察院不受理或超过30日不予答复,且被认定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十二类情形的,申请执行人可提起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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