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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发文加强两类乡村学校建设 到2020年要达标

    时间:2018-06-16 23:53:12  来源:华龙网  作者:

    华龙网6月16日17时40分讯(首席记者 佘振芳)昨(15)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指导意见(下称意见)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两类学校建设,确保到2020年,各区县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基本标准,及时解决两类学校在规划布局、经费投入、建设运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工作目标按期实现。

    规划布局:坚决防止因布局不合理导致上学难

    意见称,各区县政府要扎实开展两类学校建设基本情况专项摸底调研工作,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做到一县(区)一案、一乡(镇)一策,统筹开展新一轮两类学校规划布局。妥善处理学校撤并问题,严格履行撤并方案制定、论证、公示等程序,并报市教委备案。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产业振兴、生源增加和布局需要等原因确有必要恢复办学的,要尽快按程序恢复,坚决防止因为学校布局不合理导致学生上学困难甚至辍学。

    此外,还要完善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方案,闲置校舍应主要用于发展乡村学前教育、当地中小学校校外实践基地、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

    办学条件:确保2020年达到基本标准

    意见指出,各区县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继续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推进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功能室建设,落实床铺、食堂、饮用水、厕所、浴室等基本生活条件,保障信息化、音体美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图书等配备到位,确保到2020年,各区县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基本标准。

    大力实施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将符合条件的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努力改善农村学校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

    师资建设: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意见要求,各区县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积极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统筹教师配备、岗位设置管理,将乡镇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教师作为同一学校教师一并定岗、统筹使用、轮流任教,对教师超编学校制定分流计划。

    与此同时,要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建立动态提高机制,逐步提高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农村学校中、高级岗位比例,保障乡村教师职称即评即聘。

    建立市级、区县、学校三级教研机制,设立乡村名师工作室,加大优质学校名师送教下乡、乡村教师访名校培训的力度,推进教研人员定期深入两类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指导。

    深入推进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将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重要条件。

    经费保障:村小按不低于100人单独预算经费

    意见指出,各区县政府要认真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6〕28号),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保障,重点向两类学校倾斜。

    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各区县政府在编制乡镇中心学校年度预算时,要统筹考虑其管理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教育教学特殊性,对村小学和教学点按不低于100人单独预算公用经费,对乡镇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生均不低于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严禁乡镇中心学校挤占村小学和教学点经费。建立学校工勤和教辅岗位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为教师走教提供交通补助。

    办学水平:推进城乡学校对口帮扶全覆盖

    意见强调,各区县政府要推进乡镇中心学校和同乡镇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协同式发展、综合性考评,实行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制,统一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和教师管理,推进教师集体教研备课,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课程。

    推进城乡学校对口帮扶全覆盖,主城区优质学校对口帮扶贫困区县农村学校,区县优质学校对口帮扶农村薄弱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对口帮扶村小学和教学点,大力推行学区化管理、集团化办学。

    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加快实现两类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采取同步教研、同步课堂、公开课、在线咨询等方式,发挥好优质学校、教研员和骨干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

    完善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体系,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健全优先保障、精准帮扶等制度,加强对留守儿童受教育全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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