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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快检查!你的化妆品上有这些字 可能违法还不一定有效

    时间:2019-05-21 20:05:10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  作者: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5月20日18时15分讯(首席记者 黄宇)5月20-26日是首个“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今(20)日,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重庆创意公园举办“化妆品安全科普进社区”活动,为青年白领普及化妆品安全知识,并现场受理化妆品安全举报投诉。

    活动现场。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 首席记者 黄宇 摄

    近年来,对于使用化妆品的市民,“药妆”二字大多不会陌生,在商家的宣传中,冠以“药妆”的化妆品相比普通化妆品效果更好,还具有治疗效果。为此,不少消费者甚至选择代购、海淘等形式购买。

    市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不但在我国,世界大多数国家的法规层面均不存在“药妆品”的概念,避免化妆品和药品概念混淆,是世界各国(地区)化妆品监管部门的共识。在我国,所有宣称“药妆”的产品都是违法的,如果发现此类产品,可拨打12331向药监部门投诉举报。

    该负责人表示,化妆品不是药品,不具有治疗皮肤疾病的功效,只起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的作用,其作用都比较温和。作为消费者在选择化妆品时需理性,不要对产品有超出化妆品范畴的功效期许,也不要相信夸大宣传。

    “一些面膜产品中之所以会添加荧光剂,是因为荧光剂可以吸收肉眼看不见的紫外光,并转化为荧光释放出来,这种淡蓝色的荧光可以遮挡人面部暗黄色,让人产生敷过面膜后脸部马上变得白皙的错觉。”该负责人说,如果人体大量摄入荧光剂,可能会造成脏器负担,延缓伤口愈合、降低人体免疫力等副作用。

    市药监局提醒,购买化妆品时,要选择有合法营业执照的门店或正规电商平台等正规途径,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化妆品的注册备案情况,并留存购买凭证作为维权依据。同时,要对自己肌肤和发质有一定了解,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针对化妆品管理,监管部门制定了相关禁用词,如果市民在购买化妆品时,发现有这些宣传语句,那么一定要谨慎购买。这意味着,你购买的化妆品可能是虚假、夸大宣传的产品。

    新闻多一点:化妆品上有这些词汇要注意

    绝对化词意。如特效、全效、强效、奇效、高效、速效、神效、超强、全面、全方位、最、第一、特技、换肤、去除皱纹等。

    虚假夸大用语。如复活、再生、更生、重生、整形、微整、整肤、换肤、抗疲劳、丰乳、丰胸、高渗透、透皮、激活、活细胞、减肥、瘦、净脂、清脂、吸脂、燃脂、溶脂、抗氧、零负担、强壮、热能、透活、微导。

    医疗术语。如处方、药房、药用、医疗、医治、免疫、靶向、排毒、脱敏、抗敏、防敏、杀菌、灭菌、防菌、抑菌、抗菌、除菌、消毒、生长因子、激素、荷尔蒙、抗生素以及适应症相关用语。

    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如补肾、补血、活血、除湿、排毒、解毒、调节内分泌、吸附铅汞、祛寒、去除雀斑、祛风、祛红、通脉、行气、益气、理气。

    医学名人的姓名。如神农、扁鹊、华佗、张仲景、李时珍、孙思邈、南丁格尔、白求恩。

    产品的特性没有关联,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意。如解码、数码、智能、红外线、活能、活氧、科技平衡、冷效应、氧份修复。

    迷信及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用语。如鬼、妖精、卦、邪、魂、神灵。

    超范围宣称产品用途的用语。如特殊用途化妆品宣称不得超出《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含义的解释。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得宣称特殊用途化妆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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