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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肥城管局发布《合肥市摊点管理规范》

    时间:2019-10-29 22:40:49  来源:  作者:

    合肥晚报讯 10月22日,记者获悉,日前合肥市城管局发布《合肥市摊点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明确“严禁有烟烧烤摊”、“禁止新设露天啤酒广场类夜市摊群点”以及“饮食类摊点不得提供或摆设桌椅”等规定。

    当前,合肥按照治乱、减量、规范、提档和堵疏结合的工作思路,规范管理摊点,全市摊群点数为38处,与2015年相比,减少了72处。城管部门还将大力推广引摊入市、进店经营,维护市容环境秩序。

    [调整]:

    《规范》多处调整摊点管理进一步提档

    合肥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7年,合肥市城管局制定了《合肥市摊点管理规范(试行)》。随着城市的发展,结合合肥市日常管理工作实际,在深入调研论证和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原《规范》进行了修订。

    与之前的试行条例相比,《规范》做了哪些调整?该负责人介绍,比如,在试行条例中“禁止新设置早餐车和书报亭,积极引导进店、进小区经营,实现逐步减量、消化。”这一表述删除。

    “这一规定已不符合实际情况,在合肥一些新建小区,需要根据市民需求,新设置早餐车等便民摊点。”该负责人表示。

    记者还了解到,《规范》还有多处新调整的地方:“严禁炭火有烟烧烤摊点”调整为“严禁有烟烧烤摊点”、“不影响车辆和市民通行”调整为“保证车辆和市民通行”,并对于饮食类摊群点规定更加具体,明确提出“饮食类摊点经营者应办理《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并悬挂”等。

    “虽然有的地方只是数字调整,但却反映出城管部门对摊点管理的规范和提档。”该负责人表示。

    [解读]:

    摊点应该设置在哪些区域?设置有何硬性“门槛”?如何让摊点既方便市民,又不扰民?……记者了解到在《规范》中,对于摊点管理都做了相应要求。

    ――禁止新设露天啤酒广场类夜市摊群点

    对于摊点设置区域,在《规范》中提道:主要道路、窗口单位、广场、桥梁(含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机关办公区周边、校园出入口100米范围内,以及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准设置摊点地区。

    同时,《规范》指出,在主次干道一律不再新增界定摊群点,现有的界定摊群点必须在划定的区域和时限内经营,逐步引导至街巷(支路)或入室入市经营,尽快消化主次干道上设置的界定摊群点,并禁止新设置露天啤酒广场类夜市摊群点。

    ――饮食类摊点不得提供或摆设桌椅

    摊群点具有便民服务性,按照《规范》可以在背街小巷设置,基本原则是:“保证车辆和市民通行、不占用消防通道、不占用盲道、不影响环境卫生、不产生油烟和噪声污染等”。

    除此以外,还必须符合多个硬性“门槛”要求。

    《规范》中列举:市民确有需求,且周边没有正规市场可替代;每个摊位经营面积不得超过2平米;摊点经营范围一般以修理、缝补、售卖水果、小百货等便民服务类摊(群)点为主;饮食类摊点原则上不得提供或摆设桌椅,顾客随买随走;不得设置现场宰杀牲畜当街售卖等经营项目等。

    ――摊群点经营时间不得超过24:00

    《规范》对摊群点的经营时间作出规定:原则上,夏季(5月―10月)不早于21:00,不晚于24:00;冬季(11月―4月)不早于20:00,不晚于24:00。

    其中,街巷(支路)不提供或摆设桌椅的饮食类摊群点经营时间原则上为:6:00―9:30、11:00―13:00、18:00―21:00。街巷支路缝补、修理、水果、百货类等便民服务类摊群点经营时间可根据实际灵活安排。

    在管理方面,该负责人介绍,经批准设置的界定摊群点应在现场设置明显标识,实行一摊一桶(垃圾收集桶),推行摊群点自治管理,做到“人在地净、人走场清,摊内整洁卫生”,保证经营现场整洁、安全、有序。

    “禁止大声叫卖或使用音响招揽顾客,禁止超时超范围经营。对市民反映强烈的、不再适合设置的临时界定摊群点的应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取消。”该负责人表示。

    [延伸阅读]

    全市摊群点数量四年减少72处

    庐阳区的杏花广场曾是一处远近闻名的夜市摊群点,但如今这处摊群点的几十处夜市摊点已全部清理撤场,入室经营。

    “由于该处夜市摊群点产生油烟污染,我们通过‘引群入室’的方式进行了整改。”庐阳区城管局执法大队教导员叶亮介绍。

    记者了解到,当前,合肥按照治乱、减量、规范、提档和堵疏结合的工作思路,严禁流动摊点和出店经营,取缔违规设置的摊群点,全面规范界定摊群点和临时性摊点管理。

    “随着餐饮油烟整治和环保督察的开展,合肥的摊群点数量大幅减少。”该负责人表示,由2015年的110处,减量到如今的38处,分别为瑶海4个,庐阳4个,蜀山9个,包河3个,新站11个,经开5个,高新2个。

    “这些取缔的摊群点,大多存在油烟和噪音污染,关停赢得了市民的称赞。”该负责人表示。

    【相关新闻】

    多措并举集中整治荷花路市容乱象

    连日来,蜀山区井岗镇城管中队采取劝导与处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形式,对荷花路流动摊点、店经营等市容乱象进行集中整治。

    荷花路原名大铺头商业街,占道经营现象层出不穷。在集中整治期间,队员们向沿街商户宣传市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针对沿街流动摊点问题,城管队员积极协调将其引入附近菜市场经营,并对严重占道、不服从管理的流动摊贩,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等,荷花路市容环境得到显著提升。张前程

    □胡少殊 肖倩 合肥晚报ZAKER合肥记者 蒋瑜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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