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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报废摩托车 不明不白花了1800元 交警部门:办车辆报废不用钱

    时间:2018-05-18 16:28:33  来源:台海网  作者:

      台海网5月1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王龙祥文/图)事情最终还是办好了,可王先生心里怎么想都不是滋味:不明不白地交了1800元。前日下午,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的王先生向导报记者反映,他的一辆摩托车申请报废时,停车场的管理人员要他交1800元才给他开“报废证明”。

      王先生说,他名下有一辆摩托车,于2015年发生了交通事故。“虽然是对方的责任,但我的车也被交警部门带走,协助调查。”王先生说,由于摩托车发生过事故,家里人觉得不吉利,所以索性就不要这辆摩托车了。

      去年下半年,王先生的驾驶证到期需要年检,结果被告知,他名下有一辆摩托车,必须要处理完才能年检。

      一个月前,王先生得知那辆摩托车停放在角美丽都停车场,于是就前往处理。“当时停车场的管理人员跟我说,可以办理报废,只要开具报废证明就可以继续年检了。”王先生说,不过管理人员告诉他,办理报废需要花1800元钱,“找别人帮忙办理,所以要这么多钱”。

      前日,王先生接到通知,称报废证明已经办好了。“我赶过去后,管理人员就要我交1800元现金,而且是没有任何发票的。可是我到办证窗口办理年检时,工作人员告诉我,车辆报废是不用钱的。”这下,王先生心里就很不是滋味。

      昨日下午,导报记者来到丽都停车场。管理人员许先生称,他确实收了王先生1800元,“这笔钱不是给我们停车场的,我也是找人代办,总要给人家钱,而且开具报废证明也要钱,这也是他(王先生)同意的”。

      办理车辆报废是否要车主交钱呢?台商区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答复说:“不用交钱!”该负责人表示,如果是警方执勤执法的车辆,则由交警部门通过公告公示后,再移交有资质的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处理,并出具回收证明,“但如果是当事人自己私下找人办理,那所花费的钱则是他们自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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