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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漳州14周岁以下儿童患地中海贫血可获国家补助金

    时间:2018-09-15 18:23:00  来源:闽南日报  作者:

    台海网9月14日讯 据闽南日报报道,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司联合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在我省启动实施地中海贫血救助项目试点工作,为符合条件的贫困地贫患儿提供医疗费用补助,漳州儿童患地中海贫血可获国家补助金,试点时间为2018年、2019年。

      据悉,可获国家补助金的对象为年龄14周岁以下(含)、临床确诊患有轻型α地中海贫血(输血依赖型)或中间型α地中海贫血(血红蛋白H病)或中间型β地中海贫血或重型β地中海贫血的地中海贫血患者,且家庭经济困难,能够提供低保证、低收入证、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或村(居)委会等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年度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含)。

      此次补助对患儿在2018年和2019年发生的年度诊疗费用,经医疗保险报销之后的自付部分,给予3000元-10000元补助。其中,自付费用超过3000元(含)、小于4000元的,补助额度为3000元;自付费用超过4000元(含)的,按自付费用的75%予以补助,最高补助额度为10000元(含)。

      患儿的法定监护人可向我市(县、区)的妇幼保健院提出救助申请,填写《地中海贫血项目申请表》,并提供申请表内要求的相关材料,交至我市(县、区)的妇幼保健院。漳州市妇幼保健院(福建省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实施单位)将对患儿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上报省级项目管理机构,通过复核的患儿名单将在官方网站公示。

      据了解,地中海贫血(简称“地贫”)又称海洋性贫血,是一种遗传性疾病。因遗传基因缺陷导致合成血红蛋白异常,进而红细胞寿命缩短、破坏加速,引起进行性溶血性贫血,临床上常见α地中海贫血、β地中海贫血两种类型,广西、广东、海南和福建等省份为该病的高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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