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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蹄疾步稳迈上新征程 ——漳州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实

    时间:2019-01-22 17:43:05  来源:台海网  作者:

      ⊙记者邱丹燕 通讯员章纪

      台海网1月20日讯 据闽南日报报道 东山县“村霸”李某涉黑涉恶腐败窝案,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多、关系网密织,是一起黑恶势力与腐败问题深度交织的典型案件。

      在查办该案过程中,漳州市纪委监委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由东山县监委对李某依法留置,市监委提级查办,第一时间将李某涉黑涉恶的问题线索移送市扫黑办和公安机关同步调查。合力攻坚之下,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团伙28人,深挖彻查“保护伞”8人,其中处级干部1人,成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首例处级干部以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批捕案件,得到中央督导组肯定。

      一年多来,漳州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着力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反腐败治理效能更加彰显,为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富美新漳州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坚实有力实现监察“全覆盖”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时光回溯,2018年1月8日,漳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漳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林叶萍当选漳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当场向宪法庄严宣誓。郑重的誓言,至今犹在耳畔。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漳州严格按照中央描绘的改革蓝图和省委、市委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强化组织领导,紧扣关键环节,精心组织施工。

      市委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全过程,市委书记檀云坤主动担当“施工队长”职责,亲力亲为解决改革具体问题。市纪委积极发挥专责作用,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奋力攻坚,形成党委负主责、纪委负专责、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一盘棋”工作格局,蹄疾步稳推进各阶段改革任务,在全省率先完成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和挂牌。

      2018年1月9日,这是一个值得铭记的日子。这是漳州纪检监察事业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天。当天上午9时28分,伴随覆盖在“漳州市监察委员会”牌匾上的红绸缓缓揭开,漳州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成为福建省首个挂牌成立的市级监察委员会。

      改革,不止于挂牌,漳州积极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至今已完成向121个镇(街)派出监察组、13个特殊区域派出监察机构,共派出134个监察机构,实现监察机构、监察人员、监察职能“三到位”。

      云霄县率先探索向村(社区)派出监察专员,把监察职能延伸到社区、村。“我们按照地域就近、方便工作的原则,把下辖的15个村分为5个片区,每个片区成立一个监察小组,按季度分片区对作风建设情况、村级经费公开情况、扶贫工作落实情况等进行交叉互查。”云霄县东厦镇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高峰介绍。

      据统计,改革后,漳州监察对象由原来的2.3万人增至8.1万人,增长2.5倍,且增加的监察对象大部分集中在农村基层,实现对全市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深度融合聚集反腐“新力量”

      挂牌是前提,融合是关键。

      芗城区纪委监委通过安排转隶人员与原纪委干部结对互学、直接到一线参与监督执纪等方式,力促反腐“新力量”尽快熟悉本职工作,补齐短板,加快融合。

      东山县纪委监委开展“青蓝行动”,采取师徒结对的形式,挑选专家型干部对新进及新转隶年轻干部进行“传帮带”。

      平和县纪委监委组织推广“监察法每日一学”微课堂,力促纪检监察干部成为真正懂法懂纪、会执法善执纪的业务能手。

      漳浦县纪委监委举办“纪法衔接”专题培训会,及时为纪检监察干部“充电”“补钙”。

      ……

      “成立监察委员会,仅仅是改革工作的开始。”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一年多来,漳州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及时建立完善配套制度,规范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新的监督执纪流程,推进人员和工作深度融合。”

      《漳州市监察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试行办法》《市、县两级监委调查措施使用规范》……漳州结合实际,建立涵盖组织决策、内部业务运行等方面五类26项制度,规范线索处置、证据收集等行为,以及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文书制作,让执纪与执法各环节有章可循、程序优化。

      针对原纪检干部对刑事法律知识相对欠缺、转隶干部不太熟悉纪检监察业务等实际,漳州采取集中培训、岗位练兵、业务实训、一线跟班等方式,促进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实战中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增进融合。在推进纪法贯通的同时,漳州纪检监察机关还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同作战”,分别与审计、金融、通讯、税务等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在抽调专业人员、获取工作支持、查询特定信息等方面打通“绿色通道”,做到专人对接、快速查询、形成合力。

      对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漳州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建立线索移交、程序对接、个案沟通等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审理部门提前介入、检察机关提前衔接、法官咨询提前对接等“三个提前”工作机制,将办案模式从“中途换车”转变为“直通车”。

      目前,全市已办结的23件留置案件平均用时48天,作出判决的25件职务犯罪案件从移送到判决平均用时101天,较改革前的2017年平均用时缩短183天,实现了全市职务犯罪案件优质、高效、协同办理。

      聚焦主责深耕监督“责任田”

      “龙海市委台工办主任、室务会召集人吴志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诏安县供销合作联社主任张俊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18年2月23日晚、24日上午,漳州市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在春节后一上班就连续发布消息,2名干部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采取留置措施接受调查。这是漳州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以来,首批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一年多来,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改革为统领,聚焦监督主责,坚持依规依纪依法,稳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完善全市重要干部廉政档案的基础上,漳州延伸建立市属国企、教育、医疗卫生等单位重要岗位公职人员廉政档案,全面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状况,并注重抓早抓小,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785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占94.6%,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注重用好谈话函询的方式处理。

      当好赶超发展“护航队”。漳州持续聚焦“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对各级各部门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组织力量深入“五个一批”项目开展一线监督,聚焦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不断增强监督实效,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坚强保证。

      当好人民群众“守护神”。漳州紧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完善“1+x”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深入开展4个专项治理和1个综合整治,推行纪检监察机关开门接访、全员接访、带信下访、入户走访“四访”活动,不断提高办信质效。2018年,共受理检控类信访举报5393件,同比上升46.1%,重复信访占比下降5.3%。

      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漳州将“三类重点人”、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作为惩处的重中之重,把对政治生态影响最大、最典型的“烂树”精准“拔”出来。2018年,共立案1315件,其中,处级27件,科级200件。全市共处置问题线索5669件次,党纪政务处分1248人。全市反腐败合力更加强大,治理效能逐步彰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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