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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问答】春节加班费要缴个税吗?返程路上遇事故算工伤吗?答案来了!

    时间:2019-02-14 18:12:58  来源:  作者:

    【政策问答】

    春节加班费要缴个税吗?返程路上遇事故算工伤吗?答案来了!

    这个春节,你是回家过年还是在岗位上加班?如果是在加班,那加班费应该发多少?什么时候发?该不该缴个税?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春节期间,在家工作算加班吗?

    答:这种情形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员工春节期间在家工作,应当算是加班,但这需要与单位协商,由单位说了算。员工也应当保留好加班证据,比如用人单位主张加班时的录音、QQ聊天记录等。

    如果员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也没有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则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

      二、加班费应该什么时候发?

    答:今年的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是春节法定假期,这3天的加班工资按三倍工资计算。其他4天是调休放假,这4天的加班工资按双倍工资计算。

    在现实中,用人单位一般是在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的下一个月支付上一个月的工资,即先上班后领薪。也就是说,不少单位都会在3月份发放2月份春节期间的加班费。

    三、加班费能拖到年底发吗?

    答:《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在现实中,有的用人单位为防止员工跳槽,会扣下员工的加班费或工资的一部分到年底再发,这种情况属于拖欠工资,员工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申请解决,要求补齐所欠工资,也可以以未足额发放工资为由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按实际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

    如果确有特殊原因无法返程,或者公司以旷工为名开除员工的,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公司违法解除合同,从而进一步要求赔偿金。

    四、加班费要缴个税吗?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点所取得的加班工资,应并入工资、薪金收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公务员春节加班有补助吗?

    答: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务员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说,这个春节期间加班的公务员,没有相应的补助。

      六、调休可以代替加班费吗?

    答:针对通常情况而言,只有休息日的加班才是可以安排调休的,延长时间的加班与法定休假日的加班,依然应当支付加班费。

    七、用人单位能强迫员工加班吗?

    答:用人单位违法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其警告、责令改正、罚款等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未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延长工作时间1小时罚款100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此外,超时加班加点和违法要求女职工加班加点,如要求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等情况也是不允许的。

    八、返程路上遇事故算工伤吗?

    答:返程路上遇事故,这样的糟心事儿想必谁也不愿意碰上。

    但在现实中,乘飞机、坐高铁或是自驾从老家返回目的地上班,旅途中遇到小事故也是会有的。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已发生的实际案例中,时间、路线、目的三大因素在对于“上下班途中”的认定缺一不可。返程旅途不符合时间、路线因素,返程路线也不符合上班的合理路线,如果出现事故,一般都不会被认定为工伤。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顾丽娟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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