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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遛狗不牵绳 警告为主处罚为辅

    时间:2018-12-15 17:32:03  来源:  作者:

    珠江边,牵绳遛狗的人群。

      2018年

    教育不文明养犬人  6万人次

    处理涉犬警情纠纷  1532宗

    行政处罚  265人次

    没收各类违法犬只  420只

    救助流浪犬   552只

    遛狗不牵绳,会对他人造成怎样的影响?养犬不文明行为会被怎样处罚?遇到不文明养犬行为时,我们应当怎么做?近日,记者在走访中发现,遛狗不牵绳等现象仍比较常见,对路人,特别是对小孩造成惊吓或发生伤人事件。今年以来,公安机关已教育不文明养犬人6万人次,行政处罚265人次,没收各类违法犬只420只。公安机关提醒,遇到养犬不文明行为,市民应该主动站出来进行批评指正,因不文明养犬发生的纠纷可拨打110报警,依法投诉。

    遛狗不牵绳现象仍常见

    据广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介绍,目前市民投诉较多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包括犬吠扰民、狗便未及时清理及未牵犬绳造成的惊吓或伤人情况。据统计,上述三类不文明养犬行为引发的警情,约占全市所接报涉犬有效警情的七成左右。

    近日,记者走访中发现,遛狗不牵绳等现象仍常见,特别是一些体型较小的犬只,狗主在遛狗时让狗只四处奔跑,而且认为“本来就是出来让狗放松的,自己都能看好自己的狗,不存在安全问题”。甚至在一些社区广场上,不牵狗绳,让狗只之间相互嬉闹,而过往的路人则胆战心惊,特别是带着小孩的家长。

    居住在天河区珠江新城平月路某小区的游先生并不养狗,他认为养狗对其他居民主要有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对于没有养狗的人来说有潜在的人身安全隐患,“所以牵狗绳很重要,特别有小孩的地方”;另一方面,狗的排泄物会对整个小区、甚至城市卫生环境产生影响,要及时清理。

    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行为将被查处

    广州警方表示,对遛犬不牵犬绳、宠物狗吠叫、惊吓人等不文明现象,广州警方主要做法是以警告、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对经警告教育仍不改正自身行为或者严重违反《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的,视情况按照《条例》有关规定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和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对于日常巡查中发现违法以及不文明养犬行为,主要进行教育、警告和行政处罚。如对养犬不登记、不按时续期的,将按照《条例》规定给予三天的补办期限,对经警告教育拒不整改的,将严格按照《条例》进行处罚,可没收犬只并处2000元罚款。

    据统计,2018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进行养犬入户宣传5万余人次,检查犬只经营单位219家,教育不文明养犬人6万人次,处理涉犬警情纠纷1532宗,行政处罚265人次,没收各类违法犬只420只,救助流浪犬552只。

    在警告教育中,主要包括犬吠扰民、狗便投诉、不牵狗绳等行为;涉犬警情纠纷主要是因为养犬不文明行为造成的冲突纠纷而报警处理;行政处罚主要包括警告、罚款和没收犬只,主要针对未登记拒不整改以及饲养危险犬;没收的犬则大部分都是严格管理区内禁养的犬只,比如藏獒、狼狗等具有攻击性的危险犬只。

    对养犬不文明行为要主动批评指正

    遛狗不牵绳造成他人受伤,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在今年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两狗相斗造成主人受伤,未拴绳方被判负全责。

    据了解,公安部门将于近期向已办理养犬登记同时在有效期内的市民免费派发文明养犬“四件宝”:一条犬绳,倡导市民遛狗牵绳,避免惊吓路人;一个拾便器,里面有塑料纸,方便及时清理犬便;一个标志牌,挂在犬只脖子上,上面还有一个二维码,当犬只走丢时,可扫码查询犬主信息;以及一个狗狗口罩,避免在公共场所因犬吠扰民或者咬人。

    公安机关提醒,广州市人口众多,城市居民生活空间有限,饲养犬只虽是个人行为和爱好,但不应侵害社会公共资源和他人合法权益,城市养犬问题应引起全社会重视和参与。遇到养犬不文明行为,比如惊吓到小孩,狗咬人等,市民应该主动站出来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批评指正和监督,对违法养犬行为应向属地派出所进行举报并配合警方调查取证。(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李栋 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乔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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