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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桂林中级人民法院实行案件繁简分流 提高办案效率

    时间:2018-10-16 21:02:29  来源:广西新闻网  作者:

    桂林中级人民法院实行案件繁简分流 提高办案效率

    桂林中级人民法院介绍情况。广西新闻网记者 陈创明 摄

    广西新闻网桂林10月15日讯(记者 陈创明)以前大案小案到了法院立案到判决要等上一年半载才有结果。近年来,桂林中级人民法院实行繁简分流改革后,成立速裁团队,对事实清楚简易案件,立案当天就进行审理,当天就有判决结果。记者近日在桂林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据统计2017年桂林市两级法院简易案件收案20119件,结案17744件,结案率88.2%。

    以人民为中心 桂林中院推进繁简分流

    桂林中级人民法院下辖17个基层法院,从2017年起各立案庭就把简单的民商事案件和复杂案件分流。

    荔浦县人民法院在立案庭成立了全区法院首个以法官名字命名的“陈德兰速裁团队工作室”。速裁团队在2017年度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938件,所分流的民商事案件达64.7%,调撤率81.5%,息诉服判率99.47%,自动履行标的605万元。2018年1至6月,速裁团队分流的民商事案件750余件,提高办案效率,办案成效显著。

    秀峰区人民法院以诉讼服务中心为依托成立速裁团队,按照“简案快审,难案精审”的工作模式,对简易案件进行快速审理,低成本、高效率、高质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

    平乐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实行各法庭根据地区管辖各自收案立案,由立案庭进行统一分案机制。既免去了当事人诉讼过程中的舟车劳顿,同时减少了法官及当事人诉讼中耗费的时间成本,提高了民事诉讼程序中的效率。

    象山区人民法院积探索“门诊式”和“要素式”庭审方式应用,“门诊式”庭审是对一定数量案件当事人集中进行诉讼风险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后依次审理,当庭宣判审理方式;“要素式”庭审是根据案件相关要素并结合诉讼请求确定庭审顺序,围绕争议要素同步进行调查和辩论的庭审模式,如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类型的案件即可适用要素式庭审。通过庭审方式改革,庭审时间大大缩短,有时一个法官或合议庭在一个上午能够审理几件至十几件简单案件。

    多元化解决矛盾 让百姓感受公平公正

    老百姓打官司就是要解决自己遇到的问题,然而一些简易案件往往一拖就是半年。桂林市两级法院采取多元化解决纠纷工作,借助第三方社会力量,解决群众纠纷。既缓解了法院审判业务部门的压力,减轻了案件当事人的诉累,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桂林中级人民法院与基层法院立案庭一道加强了与妇联、司法局、工会、行业协会等机关、社会团体的联系,积极推进诉前调解、委托调解、行业调解,以及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2017年全市法院立案前委派调解3399件,调解成功2367件;立案后委托调解1687件,调解成功1358件。全市2017年对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的案件进行司法确认73件,联动调解交通事故纠纷506件。2018年全市法院立案前和立案后委派托调解3423件,已成功调解案件1534件。

    2018年临桂区人民法院与交警部门合作,搭建纠纷调解平台,让人民调解员先期介入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进行调解,有效地满足了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快速处理的需求。截至2018年9月底,成功调解交通事故纠纷133件。

    秀峰区人民法院根据其所在区域“三甲”医院较多的实际情况,主动与桂林市医调委合作,联合成立桂林市首家专门解决医患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该工作室充分发挥了法院诉讼调解与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联动作用,当事人只要拿着医调委出具的调解协议书前往秀峰法院提起诉讼,便可走“绿色通道”向法院申请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提高纠纷化解效率,这为医患纠纷和谐化解提供了一条新路径。

    秀峰法院自2016年3月中旬发出首份医患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定书之后,至今已经办理了45起医疗纠纷相关调解协议司法确认;2018年以来,秀峰法院委托和委派调解案件达723件,其中调解成功达233件。

    象山区法院委托和委派调解案件达551件,其中调解成功达306件,灵川县法院委托和委派调解案件达227件,其中调解成功达25件。

    方便群众诉讼 加强诉服中心软硬件建设

    在法院庭审工作中,庭审中书记员的记录速度直接影响庭审进度。桂林中级人民法院引进智能庭审系统应用于审判,担任庭审记录的书记员坐在电脑前从容地对已显示的发言内容进行局部编辑、修改,就能轻松完成对庭审全过程的详实记录,极大地缩短了庭审时间,加快了案件审结周期。

    象山法院成为广西首家使用智能机器人“书记员”系统的法院。因措施得力,桂林市两级法院在建立速裁团队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取得了“两高低一短”的良好成效,即收结案比例高、调撤高、上诉率低、审理周期短与诉服中心软硬件建设密不可分。

    秀峰区人民法院改变传统诉服模式,积极推进“中心”信息化建设为当事人提供了多功能一体机、30D引路系统设备、电子期刊阅读机、电子导诉设备、自助立案设备、审判信息显示屏等诉服设备。

    兴安县人民法院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模式,中心共设置“八区”包括安检区、导诉区、自助查询区、休息等候区、业务办理区、便民服务区、信访接待区和12368热线朋区;还配备自助查询、电子显示屏等设备。同时,配备诉讼服务指南、雨伞、复印、报刊、老花镜等便民物品。

    叠彩区人民法院加强完善信息化系统各模块的配套措施,如构建律师、人民调解员参与的第三方服务平台,建立导诉员制度,并采用智能化导诉机,在设立的便民服务区墙上安装可展示近期开庭信息公告的电子LED屏幕,立案窗口旁设有材料收转与扫描中心,立案大厅旁设有多功能网络室,具有远程视频接访及开展互联网在线调解功能。

    永福县人民法院建立了“两庭一中心”跨域立案双轨制。即该县管辖的案件当事人均可以在该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百寿法庭、苏桥法庭进行立案,这项措施的建立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的诉讼,减轻了群众的讼累,同时,立案庭还对年纪大或者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办理上门立案服务。

    资源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创新诉讼服务模式,在该县两水苗族乡烟竹村建立了桂林市首个村级远程视频立案服务点,视频对接系统直接与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网络连接,方便法官核实当事人身份、查验立案材料及告知相关诉讼事项。确保村级远程视频立案服务点与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的顺利对接,当事人需要立案,可直接与该服务点联络员联系,由联络员启动远程视频立案系统,并与桂林市诉讼服务中心系统对接。实现在线开庭、在线调解,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和提高了诉讼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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