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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仅两周 南宁市交警就收到2028条交通违法举报信息

    时间:2018-12-18 17:32:50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作者:

    南宁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实施仅两周,南宁交警收到2028条违法举报信息

    桂AL8×××车主,您交通违法被举报了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王艳群)12月1日,南宁市交警部门正式实施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截至12月14日,南宁市交警部门共接收到市民举报的信息2028条。12月15日,交警部门对审核通过的45条交通违法有奖举报信息进行了公示。

    12月15日,南宁交警部门对已经收到的部分举报信息进行了审核,并对已经审核通过的12月1日至5日交通违法有奖举报进行了信息公示。据名单显示,共有桂AL8×××等45条交通违法有奖举报信息被公示。据数据分析,此次被举报的车辆多数为南宁本地车辆。举报违法地点最多的是桃源路,主要被举报的违法行为是“在禁止掉头或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其次,在东葛古城路口、北湖北路、园湖南路等道路上也有少数车辆被举报,主要违法行为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等。

    据南宁交警介绍,对于积极参与举报的市民,只要关注“南宁交警”或“南宁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进入“南宁微交管”小程序,就可以查看交通违法有奖举报受理信息公示情况。对获得审核通过的交通违法行为举报人,交警部门将根据《办法》有关规定核发奖金。据了解,对审核通过审核有效的举报,交警部门将给予30元以上的奖励,同一举报人每月最高奖金不超过600元。同时,也希望被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尽快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如对举报的违法信息有异议,可依举报规则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诉。

    从本次公示的信息来看,交通违法有奖举报量占比不高。交警部门在审核工作中发现,不少市民拍摄的交通违法照片或视频存在车号牌模糊不清、举报地点无法识别、举报行为不在有奖受理范围内等情况,不能满足法定的证据要求,因而无法获得审核通过。

    另外,南宁交警提醒广大交通违法举报参与者,针对当前南宁市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现阶段主要受理四类有奖举报信息。今后随着城市交通环境的变化,交警部门将对有奖举报的范围适时作出调整。

    近期举报集中路段及交通违法行为

    桃源路:在禁止掉头或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

    东葛古城路口、北湖北路、园湖南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有奖举报信息有四类

    1.城市工程运输车辆(泥头车、沙石车、水泥搅拌车、吸污车等)闯红灯;

    2.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俗称“加塞”,正常并道应交替通行的除外);

    3.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如跨越中心实线掉头);

    4.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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