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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三季度南宁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8%

    时间:2019-11-13 19:00:48  来源:南宁云-南宁新闻网  作者:

      南宁云-南宁新闻网讯(记者李慧婷 通讯员罗宇连)11月13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南宁调查队处获悉,根据调查结果显示,2019年前三季度南宁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587元,同比增长9.8%。

      2019年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4270元,同比增长12.1%,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4.8个百分点,占可支配收入40.3%,较上半年占比提高2.8个百分点。主要增长因素:一是零工工资上涨。劳动力市场仍显偏紧,零工价格居高不下,如甘蔗疏叶工、建筑施工员、水果采摘工等劳动密集型工种,日工价都不断攀升。二是非农务工人员增加,前三季度调查样本中非农务工人数同比增长12.6%。新生代农民工对从事传统种养殖的农业生产意愿不高,就业更倾向于非农务工,工资性收入占比不断提高。三是务工渠道增加。随着各种新产业、新业态出现,拓宽了非农务工的渠道,如网购产业链既有产品包装、邮寄,又有网络推广营销等各工种,丰富了就业渠道。

      除了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增大外,南宁市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也在平稳增长。2019年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4183元,同比增长6.6%,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2.7个百分点,占可支配收入39.5%。一方面南宁市蔬菜量价齐升,拉动农民经营性收入增长,另一方面乡村旅游等消费拉动农村三产收入。今年以来,南宁市成功举办宾阳炮龙节、园博园(邕宁)“邕容华桂・福如灯海”元宵灯光艺术节、中国壮乡・武鸣“壮族三月三”歌圩暨骆越文化旅游节、中国-东盟山地户外体育旅游大会等节庆活动,以及“三街两巷”旅游文化品牌的不断宣传,带动南宁市全域旅游发展,农村三产收入增长明显。

      此外,南宁市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明显增加。2019年前三季度,南宁市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55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56元,增长11.1%,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6个百分点,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较小,仅为5.3%。

      据悉,2019年前三季度,南宁市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57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70元,增长12.1%,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7个百分点,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4.9%。主要增长因素包括农村离退休金增长较快;农村低保金标准提高,提高幅度也较大。据了解,2019年6月南宁市再次提高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年每人3800元提高到4600元。

      (作者:李慧婷 罗宇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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