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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海2名醉酒男遭盘查,打伤交警!因涉袭警罪被捕

    时间:2021-04-12 16:25:43  来源:  作者:

    北海两名醉酒男子在接受交警调查时,极不配合并殴打执法人员,导致一名民警和一名辅警不同程度受伤。4月10日,其中一打人男子被北海警方执行逮捕。

    北海2名醉酒男遭盘查,打伤交警!因涉袭警罪被捕

    3月13日下午,北海市公安局银滩东区派出所接到当地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报案称,在银海区南京路怡康春城小区路段,民警执勤时发现一电动车驾驶人周某满身酒气,脸色潮红,有酒驾嫌疑。

    执勤民警进行处置时,驾驶人周某及乘客师某极不配合执法工作,对执法的民警和辅警进行阻挠并殴打,致使民警左膝盖擦伤,辅警手部被抓伤。

    银滩东区派出所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将嫌疑人周某及师某控制,并将两人带回派出所调查。民警在对两人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后,依法对嫌疑人周某及师某进行讯问时,两人均称因酒喝太多,已经不记得自己的袭警行为,但周某对其酒后驾驶非机动车的行为供认不讳。

    北海2名醉酒男遭盘查,打伤交警!因涉袭警罪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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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民警出示了嫌疑人殴打民警和辅警的视频证据,在铁证面前,嫌疑人终于低下了头。

    据办案人员介绍,经现场酒精检测,周某及师某当时均为醉酒状态。后经伤情鉴定,受伤民警和辅警的伤势均已构成轻微伤。

    3月14日,北海市公安局银海分局对周某、师某以涉嫌袭警罪立案侦查并依法刑事拘留。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了解到,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来,北海市处置的第一例袭警案。

    4月9日,周某被银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于4月10日上午由北海市公安局银海分局执行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早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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