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贵州新闻 > 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黔东南通报4起典型问题
  • 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黔东南通报4起典型问题

    时间:2019-02-19 17:33:08  来源:贵阳网  作者:

      近日,黔东南州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涉黑涉恶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问题。

      镇远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原大队长雷波充当地下赌场“保护伞”问题。2013年上半年,群众多次向镇远县公安局举报辽家坳有人开设滚地龙赌场,要求公安机关查处。雷波在去辽家坳查处前,利用职务便利提前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在此过程中,雷波先后7次收受张某某等人送的现金共计6.5万元。雷波因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受贿罪,于2017年12月5日被丹寨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2018年1月16日,雷波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镇远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原副队长杨鹏徇私枉法等问题。杨鹏利用职务便利,与他人共谋,为非法持有毒品的涉案人员姚某提供虚假的立功材料,使罪重的姚某受到轻判;还共谋收取贩毒人员石某某的保护费,放纵石某某在镇远县境内贩毒,使其逃避打击。杨鹏因犯徇私枉法罪,于2017年12月6日被三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2018年1月11日,杨鹏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丹寨县龙泉镇泉山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德会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问题。在丹寨县人民法院张贴《拆除堵住丹寨县黔东医院的违建围墙公告》后,2017年11月6日8时,龙泉镇泉山村组织本村1至4组村民100余人在本村篮球场集中,非法集会、游行至丹寨县行政中心向政府示威,阻止拆除违建围墙工作。王德会组织和参与本村村民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扰乱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2018年10月31日,王德会被开除党籍。

      锦屏县三江镇赤溪坪社区原支部书记唐梅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问题。自2014年以来,王某、林某贵等12人组建赤溪坪车队,通过暴力、威胁、阻工或其他手段,在赤溪坪社区多次实施强迫交易、妨碍公务、敲诈勒索等11起犯罪活动。在长达4年的时间里,赤溪坪片区土石方工程被该犯罪组织非法控制和垄断,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期间,唐梅参加了该犯罪组织。2018年12月12日,唐梅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被锦屏县人民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2018年12月17日,唐梅被开除党籍。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