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李某交代,其今年15岁,海南万宁人。2018年3月31日晚上11时许,李某和陈某、杨某从网吧出来时,见到一少年王某准备开着电动车送朋友回家,李某三人看王某打扮时尚,用着苹果手机,恰逢李某三人最近在微信群里赌三公输钱,手头较紧。李某便向陈某、杨某提议,三人一起将王某的手机抢走并卖钱平分,陈某和杨某答应了符某的提议。三人便一直尾随王某行至万宁市万城镇后塘村路口,见到四周无人,便采用恐吓、威胁、殴打的方式,将王某的苹果6s手机抢走并逃离现场。后来,李某三人将手机出售赚取了1千元,将钱平分后各自回家。2018年4月25日,万宁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立案侦查,并依法将李某等三人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目前,李某已被万宁铁警移交给万宁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进行进一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