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当即对现场无法提供道路运输证及其他有效证明的涉事车辆晋D3×××1予以扣押处理,因驾驶员刘某伟(男,53岁)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以及暴力抗法行为;三亚市公安局对刘某伟做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以500元罚款的处罚。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郑重提醒:《关于打击非法道路客运经营行为的通告》明确指出,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是法定职责,受到法律保护。任何公民和组织都有义务配合与协助执法检查,拒绝或者阻碍交通运输执法的,可以由公安部门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