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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拒不缴纳土地租金、公然撕毁公告!临高男子以身试法悔恨已晚

    时间:2019-08-17 21:48:51  来源:  作者:
    8月13日下午,一辆挖掘机开进临高县红华农场红专三队3亩多的龙眼园地,2个小时后,有10多年树龄的36株龙眼树被连根挖起,这是临高县人民法院对王某权土地侵权案的第二次强制执行,依法清理地面作物,共收回被占国有土地26.39亩。

    据了解,王某权是红华农场红专三队的职工子弟,他在自家旁边种了26.39亩土地,其中甘蔗23.39亩,龙眼3亩。2017年红华农场公司深入开展农业用地清理规范工作以来,王某权经农场公司工作人员反复多次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后,仍拒绝与农场公司签订该块土地的承包合同,拒绝缴纳土地租金,对红专三队农业用地换(补)签合同和土地租金收缴工作造成了很大影响。2017年年初,红华农场公司深入红专三队对农业用地换(补)签合同和土地租金收缴工作进行宣传动员时,遭到了居民的集体起哄,并造成了居民和工作人员肢体冲突。为推进红专三队农业用地换(补)签合同和土地租金收缴工作,红华农场公司将王某权的土地侵权行为依法向临高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王某权立即停止侵权,自行清除地面附着物,排除妨害,恢复土地原状。法院判决生效后,王某权依然我行我素,拒绝与农场公司完善土地承包手续,并且态度恶劣,2019年年初王某权的父亲公然撕毁农场公司张贴的收缴土地租金公告,并在红专农贸市场公开挑衅和辱骂农场公司收缴土地租金的工作人员,在红专地区造成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

    为打压王某权的嚣张气焰,挽回影响,推进工作,红华农场公司将王某权的恶劣行径向临高县人民法院报告,并申请人民法院对王某权的土地侵权判决案件进行依法强制执行。2019年6月11日,临高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局局长的亲自带领和红华派出所、红华农场公司的积极配合下,对王某权种植的甘蔗进行强制清理。当时,王某权种植的3亩龙眼树正在挂果,为了做到人性化执法,临高县人民法院决定等待王某权的龙眼树收果后再执行清理。该案件强制执行期间,王某权已知错认错,悔不当初,但法不容情,以身试法必然要付出沉痛代价。2019年8月13日,临高县人民法院再次到场对王某权的36株龙眼树进行全面清理,至此王某权的土地侵权案全部执行完毕,依法收回被占国有土地26.39亩。

    该案件强制执行后引起了较大反响,起到了很好的教育和震慑作用,有效推动了红专三队乃至整个红专区农业用地换(补)签合同和土地租金收缴工作的开展。2019年截至目前,红专三队共收缴土地租金56529元,完成全年任务53882.9元的104.9%,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5179元,增加78.2个百分点。2018年,红专区土地租金收缴完成82%,在全场公司五个区排名倒数第二。今年截至目前,红专区的土地租金收缴已完成103%,走在全公司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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