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黑龙江新闻 > 黑龙江32部门联合打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鼓励线下7日无理由退货
  • 黑龙江32部门联合打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鼓励线下7日无理由退货

    时间:2018-05-19 07:26:46  来源:  作者:

    生活报5月19日讯 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我省就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制定《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32部门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方案》要求,要强化网络交易平台的责任,全面推行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设快速解决消费纠纷的绿色通道,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依托互联网+,逐步实现对消费纠纷的网上接收、网上调解、网上跟踪督办,推动跨区域、跨境消费纠纷的在线解决。落实消费者投诉首接负责制,提升消费纠纷处理率、成功率和处理结果满意率。

    日用消费品:鼓励线下经营者7日无理由退货

    强化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管。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督促经营者履行法定及约定义务,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切实承担商品修理、更换、退货义务。鼓励有条件的线下经营者实行7日无理由退货制度。

    旅游消费:培育一批示范景区、旅行社、酒

    培育一批放心消费示范景区、示范旅行社、示范酒店。完善旅游市场随机抽查、旅游行业相关经营者信用信息公示制度,解决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

    食品药品:推进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

    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和法规建设。加大食品生产源头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声称、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行为,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流程监管。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和餐饮放心消费品牌创建。

    公共服务:开展消费维权调查和公众满意度调查

    加强对供气、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组织引导,强化综合监管和行业规范相结合。开展公共服务质量监测和结果通报。会同消费者协会定期开展公共服务业消费维权调查和公众满意度调查,并及时公布结果。

    电子商务和电视购物:自觉履行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

    指导电商企业和电视购物经营者自觉履行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支持、督促电商平台与电视购物平台切实做好平台准入和退出、质量管控、售后服务、优质网店培育、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工作。

    文化消费:鼓励娱乐场所为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

    积极引导网上服务业和文化娱乐业转型升级,推动各地对场所服务环境分级评定。按照国家阳光行动计划,鼓励娱乐场所为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加强日常监管和举报投诉处理,培育和规范新型文化业态。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