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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兴安岭地区5起不实举报典型案例被通报

    时间:2018-10-19 19:01:11  来源:  作者:

    东北网10月19日讯(记者 张璐)记者从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获悉,日前,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通报5起不实举报典型案例,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

    关于澄清对阿木尔林业局工会主席刘丽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等问题的不实举报。2018年1月,刘丽被举报任教育科长期间,为阿木尔林业局中学采购体育器材、电脑、饮水机、护眼灯等设备器材花费400余万元,虚开发票入账,伙同他人分赃。经查,2016年,阿木尔林业局教育系统按照上级教育部门要求购置教学设备,林业局财务科负责购置了用于教学任务的“班班通”设备和配套电脑,金额为32.43万元。阿木尔林业局中小学校所使用的设备器材等均为上级教育部门直接划拨,刘丽均未经手购买,不存在虚开发票套取资金和伙同他人分赃的问题,现予以澄清正名。

    关于澄清对松岭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绪梅借亲属丧事敛财问题的不实举报。2018年9月,李绪梅被举报借公公去世之机大肆敛财。经查,2018年9月21日,李绪梅工作中接到公公去世消息后立即向主要领导请假,并向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进行报备,本人没有通知也没有委托他人通知其公公去世的消息。在办理丧事过程中,没有使用公车情况,接待亲朋使用殡仪馆的两个房间和出殡当天招待亲朋5桌用餐所发生费用由李绪梅家人现金支付,不存在借其公公去世之机大肆敛财问题,现予以澄清正名。

    关于澄清对加格达奇区机场派出所所长曹俊忠私留罚款、失物问题的不实举报。2018年5月,曹俊忠被举报将2014年处理一起案件中罚款1.3万元和2015年旅客遗失的1万元现金留为己用。经查,2012年6月至2015年5月加格达奇区机场派出所没有办理过处罚案件。2015年7月,机场派出所收到机场工作人员拾到旅客遗失的1万元现金,调取监控录像寻找失主未果,经请示加格达奇区公安局领导同意,将1万元现金交到加格达奇公安局财务科保管并出具收据,不存在曹俊忠将罚款和旅客遗失现金留为己用的问题,现予以澄清正名。

    关于澄清对韩家园林业局碳汇办主任王喜鑫经商办企业等问题的不实举报。2018年4月,王喜鑫被他人冒名举报以全民创业名义经商办企业、谋取个人利益。经查,2013年4月至2016年6月王喜鑫时任物业管理公司主任期间,按照林业局关于开展全民创业、发展食用菌种植业的要求,带领职工以投资入股的方式创建了顺鑫农民合作社,并出任顺鑫农民合作社和林业局独资企业森达绿色食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没有享受公司任何薪酬,也没有分红获利。2017年12月,王喜鑫不再担任两个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王喜鑫不存在以全民创业名义经商办企业、谋取个人利益的问题,现予以澄清正名。

    关于澄清对塔河县人社局科员谭鑫为他人档案造假问题的不实举报。2018年1月,谭鑫被举报为在职中专生转变干部身份、工人转干过程中存在档案造假行为。经查,谭鑫主要负责联系和通知各相关单位有关事宜,并与县人社局档案管理人员共同将拟参公人员档案和经县人社局档案部门整理的干部认定表送至行署人社局公务员职位科审档。谭鑫不存在举报中反映的档案造假问题,现予以澄清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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