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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

    时间:2019-01-19 09:14:11  来源:  作者:

    (2019年1月1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长王文涛代表省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围绕今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力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投资关键作用加快项目建设,不断提升服务业有效供给,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努力建设开放合作高地,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全力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在奋力推进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伟大征程中再创新业绩。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坚定信心、迎难而上,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推进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关于黑龙江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关于黑龙江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黑龙江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黑龙江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关于黑龙江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和2019年全省及省本级预算草案。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黑龙江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省本级预算。

    关于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主任胡亚枫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在省委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四次全会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聚焦推进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把各项工作紧紧扣住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扣住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紧扣住厉行法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确保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确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现代化新龙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石时态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案件质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努力为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于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改革,提高队伍素质,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努力为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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