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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哈尔滨市41项政策支持普惠养老城企联动

    时间:2019-11-12 00:00: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

    东北网11月12日讯(记者葛金鑫)日前,记者在哈尔滨市民政局获悉,《哈尔滨市支持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政策清单》印发,包含41项支持政策的政策清单印发,标志着哈市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启动。

    据相关统计,截至2018年底,哈尔滨市户籍人口数为928.5万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为204.1万人,占总人口比例2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1个百分点。80周岁以上老年人23.3万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31万人,空巢老年人105.8万人。哈市人口呈现出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以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不断增加的特点。预计到2020年,哈市老年人口数比例将达到25%,人口老龄化形势更加严峻。

    哈尔滨市支持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政策清单共包含支持政策41项。

    其中,在解决城区" 一地难求" 方面,设置专门的养老用地类别,政府将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优先安排土地利用计划,养老用地出让起始价,按照不高于同类地段工业用地或同类地段医疗用地评估价确定,对于企业通过改造和利用城镇现有空闲厂房、医院、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疗养设施及其他设施,举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可先建设后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可使用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养老机构建设,由企业与村集体约定土地使用和利益分配方案,对于在养老服务领域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 方式的项目,可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建设;

    政府提供的养老机构用地和用房,距离综合性医院不超过5 公里。

    在财税补贴方面,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营利性养老机构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均可享受床位运营等财政补贴,将养老机构提供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纳入补贴范围,对在养老机构从事一线护理服务的人员给予岗位补贴和培训教育经费支持。

    在医养结合" 一盘棋" 建设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内设)的医疗机构,优先纳入基本医保联网结算范围;

    确定一家或多家医疗机构为养老服务支持机构,并为养老机构开通转诊就医绿色通道,逐步建立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据了解,专项行动政策将重点支持" 社区、医养、学习、旅居"4类项目:

    一是支持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夯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的养老服务设施和带护理型床位的日间照料中心,支持连锁化、综合化、品牌化运营,增加家庭服务功能模块,强化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等服务能力,增强养老服务网络的覆盖面和服务能力。

    二是支持专业化、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强化对失能、失智老年人的长期照护服务。

    三是支持内含老年大学等学习场所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四是支持普惠旅居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结合各地区资源禀赋状况,形成季节性地方推介目录,加强跨区域对接联动,打造全国普惠旅居养老市场。

    此外,支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以上4 类普惠养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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