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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省《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及质量验收标准》征求意见 住宅室内环境验收甲醛浓度须≤0.08mg/m3

    时间:2019-11-12 00:00:00  来源:生活报  作者:

    生活报11月12日讯 日前,省住建厅《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及质量验收标准》地方标准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市(地)住建局,各有关单位意见,于11月18日前反馈省住建厅,进而使装饰装修更好地满足安全、适用、环保、经济、美观等要求,并使装饰装修的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等有法可依。本条不适用于年代久远及危改小区住宅和改建、扩建工程。

    《标准(征求意见稿)》要求,在防水工程方面:防水施工宜采用涂膜防水。施工环境温度应符合防水材料技术要求,一般宜在5℃以上。墙面地面防水工程验收时,应进行两次蓄水试验,做到无渗漏,蓄水时间不得低于24h,蓄水深度不得低于20mm。

    在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住宅室内环境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交付使用之前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并在分户验收阶段进行。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在检测时,如有一项超限值,则不符合规定,应找出原因,及时整改,直至符合规定。

    住宅装饰装修后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值

    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值

    甲醛(mg/m3) ≤0.08

    苯(mg/m3)≤0.09

    氨(mg/m3) ≤0.20

    氡(Bq/m3) ≤200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Bq/m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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