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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5批)

    时间:2018-06-15 10:01:33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作者:

    一、商丘市梁园区(D410000201806030031)反映情况:商丘市梁园区双八镇魏村水洗芝麻厂,无任何环保手续,每天产生几十吨芝麻皮和污水一起直接排放,污染地表水,渗入地下,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举报部分属实。魏庄芝麻厂属于双八镇魏庄村村民魏建立个人经营,2016年10月办理营业执照,厂址位于双八镇魏庄村东,经营范围:芝麻脱皮加工、销售(注册号411402613453980),目前处于停产状态。该芝麻厂是季节性比较强的加工企业(每年冬季加工一季度),没有环评手续。经向魏庄村党支部书记魏保军、村委会主任韩先启和村民魏保战、魏如安、邱贵珍核实,该企业因魏建立二儿子患重病等原因,从2017年6月停产至今,没有发现每天生产几十吨芝麻皮和污水一起排放的现象。经对厂区周边环境检查,发现该厂周围环境卫生差,家畜粪便露天堆放,散发难闻气味。

    处理及整改情况:由于该企业无环评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现已取缔;已责成双八镇举一反三,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对该厂周边环境进行彻底整治,确保环境卫生达标。同时,对双八镇全区通报批评。

    问责情况:无。

    二、商丘市梁园区(D410000201806030033)反映情况:商丘市梁园区双八镇魏村水洗芝麻厂,无任何环保手续,每天产生几十吨芝麻皮和污水一起直接排放,污染地表水,渗入地下,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举报部分属实。属重复举报,在D410000201806030031处理情况中已作出说明。

    处理及整改情况:属重复举报,在D410000201806030031处理情况中已作出说明。

    三、洛阳市嵩县(D410000201806030082)反映情况:洛阳市嵩县城关镇陶村,鑫源公司在陶村新建尾矿坝,非法开采致使植被毁坏,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情况不属实。投诉人反映的“鑫源公司”实为河南金源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石门沟尾矿库于2018年5月18日开工建设,正在建设新尾矿库坝、上坝道路和尾矿库基础坝清基,施工现场有围栏遮挡,设有防尘设施,对裸露区域用防尘网进行了覆盖,同时对施工路面和道路进行定期清扫和洒水降尘,并设有施工安全警示标志。该尾矿库为山谷型,总占地面积4.5亩,占用已批准的乔灌木灌草地2.5亩,在国家林业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林资许准〔2017〕237号)《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批准的范围内。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问责情况:无。

    四、洛阳市偃师市(D410000201806030104)反映情况:洛阳偃师市府店镇双塔村,有40多家烧铝矿(燃煤)烟囱冒黑烟,废气污染附近农作物生长,望尽快查处。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情况不属实。6月4日,偃师市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对府店镇双塔村8家耐火材料厂和5家已取缔铝烧窑进行现场检查,1家耐火材料厂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4家耐火材料厂正在建设。违法使用燃煤的5家铝烧窑,已依法取缔到位。调查组现场实地查看,未发现举报人反映的附近农作物及树木受损情况。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加强对已取缔的铝烧窑监管,防止反弹。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问责情况:无。

    五、平顶山市叶县(D410000201806050057)反映情况:平顶山市叶县田庄乡后李村,欧文斯艺术砖厂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噪声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同第3批第三条(D410000201806040008)处理。

    六、平顶山市叶县(D410000201806050133)反映情况:1.平顶山市叶县田庄乡后李村,欧文斯地板砖厂使用燃煤、油产生废气,污染环境。2.地板砖厂东边有一家门厂喷漆,气味刺鼻,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同第3批第二条(D410000201806030122/D410000201806030137)处理。

    七、平顶山市郏县(D410000201806050059)反映情况:平顶山市郏县全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没有环评手续。

    调查核实情况:经郏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不属实。郏县全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郏县薛店镇铸造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于2018年4月23日经郏县环保局审批同意(郏环审[2018]18号)。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问责情况:无。

    八、安阳市殷都区(D410000201806040042)反映情况:安阳市殷都区西子针安阳中联水泥厂,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噪声扰民。诉求人住宅离厂区特别近,2016年多次向区环保局反映未整改。

    调查核实情况:1.中联水泥厂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问题。经调查组现场调查,该公司根据《河南省2018年工业企业绿色升级作战计划》内容,企业为响应上级号召,于2018年6月1日6时起,日产45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停产,水泥磨机(φ4.2m×13m)处于运行状态,配套治理设施及在线监控设备处于运行状态。调查组调取了该公司2016年以来的在线监测数据和粉尘监测报告,显示均未超标。2.中联水泥厂生产过程中噪声扰民问题。经调查组现场调查,该公司在破碎设备、粉磨设备等高噪声设备采取了基础减震、围护结构、吸音材料、墙体隔音等降噪措施。根据排污许可相关要求,该公司需每季度进行一次噪声监测。2016年至今,监测报告显示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均未超标。3.诉求人住宅离厂区特别近,2016年多次向区环保局反映未整改的问题。经调查组调查,按照环评要求62户需要搬迁,2011年已全部搬迁到位。在搬迁实施过程中,又有其他群众提出噪声扰民需要搬迁。针对该问题,安阳县人民政府于2011年8月专门成立了工作组,对离厂区较近的群众进行噪声监测,又确定了31户群众需要搬迁。在政府主导下,安阳中联水泥有限公司与31户达成一致解决协议,至今未出现问题。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安阳市殷都区西子针安阳中联水泥厂,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问责情况:无。

    九、安阳市龙安区(D410000201806030013)反映情况:安阳市龙安区文峰路与太行路交叉口,大华商金商(商业区)43号楼加工塑料门窗小作坊机器噪声扰民,制热加工塑料时废气污染环境,无环保防治设施和环评。

    调查核实情况: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其实为塑钢门窗经营门市,存在少量切割、拼装等加工行为。

    处理及整改情况:立即对该经营门市的切割、拼装等设备进行了取缔。同时,责令大华金商都市物业管理部加强对市场的监管,严禁存在各类加工行为。

    问责情况:对北徐家桥网格员王学义予以开除。

    十、安阳市安阳县(D410000201806020057)反映问题:有群众反映位于安丰乡付家洞村东北角的鸿鑫建材厂、瑞源建材厂生产时机器运行噪声扰民,物料运输车辆无密封沿路抛撒,造成扬尘污染的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1.信访人反映鸿鑫建材厂、瑞源建材厂生产时机器运行噪声扰民不属实,经核查,两家企业所有生产设备均按照环评要求全部在封闭式厂房内作业,采用基础减震、标准化厂房隔音的降噪措施。安丰乡人民政府委托检测机构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昼、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国家噪声标准。2.信访人反映物料运输车辆无密封沿路抛撒,造成扬尘污染的问题不属实,经核查,鸿鑫建材和瑞源建材两家企业均按照环评要求,做到了厂区运输道路硬化,空余场地绿化,原料卸料在库房内进行;厂区内配有专门洒水车定时洒水,并要求进出车辆覆盖到位;在厂区进出口配备了车辆自动冲洗设备,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防止车辆带泥上路。调查组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厂区内因车辆运输及无密封沿路抛撒造成扬尘污染的现象。交通管理部门在对该区域路段日常检查中,也未发现两家企业物料运输车辆不覆盖沿途抛撒造成扬尘污染的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问责情况:无。

    十一、鹤壁市浚县(D410000201806030142/D410000201806030168、D410000201806030169/D410000201806030170/X410000201806040006)

    反映情况:D410000201806030142:鹤壁市浚县善堂镇迎阳铺村要建一个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不合理,占用耕地,公众参与调查找人代签作假,村民反对两年之久,乡镇干部恐吓村代表村干部。附近村子居住人口3万人左右,建成后饮用水可能受到污染。D410000201806030168:鹤壁市浚县善堂镇迎阳铺村要建一个垃圾填埋场,当地村民反对,认为选址不合理。D410000201806030169:鹤壁市浚县善堂镇迎阳铺村,要建一垃圾厂,选址不合理,建成后会污染水源,公示到开工村民不知情。D410000201806030170:鹤壁市浚县善堂镇迎阳铺村,要建一个垃圾填埋场,距离村子只有300米左右,公众参与部分造假。建成后对周边居民造成很大影响,希望垃圾填埋场能重新选址建设。D410000201806040049:鹤壁市浚县善堂镇迎阳铺村要建一个垃圾填埋场,认为选址不合适。公众参与造假不真实。X410000201806040006:群众来信举报,鹤壁市浚县善堂镇迎阳铺村全体村民反映浚县市容管理处在未取得环评手续前提下(环评出现造假,已经撤销,相关环评报告不具备有效力),执意在我们村的良田上建造垃圾填埋场。附:鹤环函〔2017〕29号《关于浚县迎阳铺垃圾填埋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存在造假行为的处理意见函》。诉求:1.将该项目选址更改为符合条件的位置;2.鉴于环评造假一事,对河南正大科技环境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问责。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部分属实。1.反映的“鹤壁市浚县善堂镇迎阳铺村要建一个生活垃圾填埋场”情况属实,“选址不合理”情况不属实。该项目选址经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并且经过可研专家评审及浚县规划委员会仔细反复研究论证。迎阳铺场址周边500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土地利用价值低,场区地下水位埋深较深,交通便利,符合城乡规划,且为非耕地,决定将迎阳铺场址作为工程建设场地。2.反映的“浚县迎阳铺生活垃圾填埋场,占用耕地”情况不属实。浚县迎阳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用地性质为非耕地。3.反映的“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找人代签作假”情况部分属实。2014年第一次公众参与工作是由河南省正大环境科技咨询工程有限公司组织开展的。2017年接到群众反映后,经鹤壁市环保局、浚县环保局调查,公众参与环节确实存在个别代签现象。鉴于公众参与工作缺乏严谨性、规范性,鹤壁市环保局责令重新开展公众参与工作。4.反映的“乡镇干部恐吓村代表村干部”情况不属实。经调查,浚县城管局及善堂镇政府在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中,严格按照各项程序开展工作,不存在恐吓村干部、村民代表的情况。调查中发现,信访人申卫方在村内以挂宣传条幅、放电影等形式虚假宣传迎阳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是高污染项目后,善堂镇派出所接到举报,依法对申卫方进行了训诫。信访人反映的乡镇干部恐吓村代表、村干部的情况不属实。5.反映的“项目建成后饮用水可能受到污染”情况不属实。该工程填埋库区及渗滤液调节池均采用双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工程产生的垃圾渗滤液经过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后出水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不会影响到地下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已依法批复。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工作专班,由副县长马跃峰牵头,县发改、国土、住建、环保、城管、善堂镇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全力做好垃圾处理场信访问题核查与群众思想工作。二是迅速与村两委干部及信访人见面,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诉求,根据客观事实,及时为信访人答疑解惑,坚决不能出现言语过激行为。三是对垃圾处理场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梳理核查,在各项程序没有依法依规进行完毕之前,不能进地。四是由县城管局局长脱离机关工作,于2018年5月2日带队进驻善堂镇,依法依规开展环评公众参与调查,目前善堂镇中西朱村、中朱村、东朱村的公众参与工作已完成,善堂镇迎阳铺村的公众参与工作正在进行。五是对全县公共事业项目举一反三,全面进行梳理排查,确保各项目严格按照程序操作,满足群众合法诉求。

    问责情况:无。

    十二、鹤壁市浚县(X410000201806030001)反映情况:群众来信举报,鹤壁市浚县卫溪街道办事处菜园社区菜园养殖场污染问题,2015年5月,菜园养殖场因排放养殖污水造成村民种植物及庄稼死亡,三年信访无处理结果。2016年12月浚县政府文件明确禁养区,该养殖场属于禁养区关闭企业,县市省要求的关闭搬迁时间:2017年10月31日、11月30日、12月31日前,但是三个关闭截止时间都已过去,仍不见相关部门落实关闭搬迁措施。2018年1月8日,卫溪街道办事处回复处理意见,至今不见落实处理意见,也不见采取消除污染措施,卫溪信访综治办也无可奈何。目前该养殖场造成的污染后果依旧。诉求有关部门督促浚县卫溪街道办事处,积极采取措施,责令该养殖场关闭拆除,彻底清理违建垃圾,恢复农田灌溉渠原状,消除渗坑污染,修复农田,消除土壤污染,给举报人一个说法。

    调查核实情况:2015年5月,举报人反映吴国民养殖场污染后,浚县环保局依法立案调查,责令限期修建具有防渗措施的尿液存储池,并处罚款。2016年7月改建后的治污设施建成并投入使用。2018年1月29日,吴国民自行将该养殖场清圈关闭。此后未再进行任何养殖活动,不存在环境污染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由浚县畜牧局、环保局负责加强监管,同时,充分发挥卫溪街道办“一长三员”属地管理作用,对该养殖场加强巡查,严防复养现象发生。

    问责情况:无。

    十三、新乡市封丘县(D410000201806030034)反映情况:新乡市封丘县幸福路南段路西1526号,堆放大量建筑垃圾,无人清理,反映多次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证,举报内容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已对幸福路南段路西1526号大量建筑垃圾进行清理,且清理时采取湿法作业,现已彻底清理。

    问责情况:无。

    十四、焦作市博爱县(D410000201806030058/D410000201806030143)

    反映情况:焦作市博爱县月山镇黄岭村,原村委会主任的儿子把崔坟南山上的树木破坏掉挖土,覆盖月山镇编组站灰岩矿山治理项目。曾向焦作市相关部门反映过,一直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件部分属实。2018年6月4日晚,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单信访举报件后,博爱县于6月5日由县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月山镇等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到举报点进行核查,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也到场进行指导,现场并未发现新挖土痕迹,该挖土点经2017年10月26日立案查处后,植被已恢复。

    关于“博爱县月山镇黄岭村原村长的儿子把崔坟南山上的树木破坏掉挖土,覆盖月山镇编组站灰岩矿山治理项目”问题,该举报部分属实。该违法行为发生于2017年10月22日,当年10月24日被月山镇和博爱县国土资源局巡查发现,并联合博爱县林业局进行了查处。

    关于“曾向焦作市相关部门反映过,一直未解决”问题,该举报不属实。2017年10月24日,月山镇矿办和月山国土所在联合巡查中,发现月山镇黄岭村褡裢沟有非法采挖砖瓦黏土行为,当即进行了制止,并立即安排月山国土所进行调查。10月26日凌晨,月山镇夜巡人员发现又有人在该处施工,当场查扣挖机两台,后八轮运输车两辆。10月26日,博爱县国土资源局抄告博爱县林业局、博爱县森林公安局,要求相关部门按照共同责任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制止违法行为。10月26日,博爱县森林公安局随即立案调查。

    2017年10月31日,经鉴定:自2017年10月22日起,村民王小四在王高峰与王建国承包地上毁坏林地共计2703.6平方米(4.06亩),非法采挖砖瓦黏土共计8178.93立方米,供给月山镇编组站灰岩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使用。

    2017年11月20日,博爱县林业局按照相关规定下达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博林罚书字〔2017〕第0009号),给予违法行为人王小四27036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恢复被毁林地种植条件;11月20日,27036元罚款已缴纳。

    处理及整改情况:博爱县委、县政府要求加强对该举报非法挖土点绿化恢复情况的跟踪检查,利用雨季前做好苗木补栽工作。同时,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加大对北部山区的巡查、监管力度,在博爱县举一反三进行排查,充分发挥北山治理的长效机制和网格化管理制度,持续保持北山治理高压态势,切实保护好北部山区的生态环境。

    十五、濮阳市濮阳县(D410000201806030146)反映情况:濮阳市濮阳县铁丘路与濮上路交叉口有5个工地,拉土车防尘措施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属实。濮上路与铁丘路交叉口为前黄彬村改造项目(中冶公司)、御井片区改造项目(中交公司)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其中前黄彬改造项目分为东区、西区及拆迁工地(该工地拆迁垃圾已清运完毕,且已设置围挡并覆盖),御井改造项目分南区、北区,共设置有4个渣土车辆出入口,有155辆渣土车进行渣土清运作业。

    处理及整改情况:濮阳县综合执法局渣土办接到通知后立即采取有效防控措施进行查处与整改:1.召开了渣土清运公司会议,对清运企业进行了环保教育,并责令渣土运输企业在运输过程中,清运车辆不管空车、重车都必须覆盖到位,冲洗后上路运输。2.要求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安装GPS,淘汰老旧车辆,不规范、不合格车辆不准进行清运作业,违者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对多次出现问题且整改不力的清运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3.增加了渣土管理巡查力量,并联合交警、交通部门进行联合执法,进行24小时不断巡查管控,共查处违规运输车辆14台次,先后对3家清运公司(濮阳市蚁蚂渣土清运公司、濮阳县聚鑫渣土清运公司、濮阳市金顺货物运输公司)及违规运输车辆进行了处罚,共处罚款2万元。4.对运输车辆进行错峰清运作业,合理安排清运车辆和运输路线,减少集中清运作业时间。责成县扬尘办切实强化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监督管理,确保施工工地落实“6个百分之百”。

    问责情况:濮阳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对濮阳县综合执法局给予全县通报批评,责成其向县委、县政府写出深刻检查;濮阳县纪委、监察委对濮阳县综合执法局分管副职张显玉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濮阳县综合执法局党组给予渣土办主任许宁党内警告处分,通报批评。

    十六、许昌市长葛市(X410000201806060013)反映情况:许昌市长葛市建设路南段路西许昌技术经济学院实训楼一楼,怡富电子厂严重排放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并产生剧烈噪音,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断向外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直接威胁师生的身心健康;及其产生的撞击声,严重干扰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电子厂生产的都是易燃易爆的物品,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希望尽快将怡富电子厂停止生产,搬离学校。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该企业全称为长葛市怡富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与长葛市经济技术学校(即长葛市职业教育集团)为校企合作关系,共建电子实训基地。主要产品是无线耳机、开关电源,主要原料是外购的电路板、焊锡丝、锡条、塑料外壳,生产设备有全自动波峰焊、电烙铁、打孔机。无线耳机生产工艺为:外购原件——组装——焊接——检测——包装——成品,开关电源生产工艺为:外购原件——波峰焊——组装——焊接——检测——包装——成品,不属于易燃易爆产品。生产过程中主要产污环节为焊接废气,根据该公司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监测结果,项目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排放标准要求,无有毒有害气体产生;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运行,6月7日上午9时,长葛市环境监测站在其正常生产时,对项目四周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处理及整改情况:长葛市政府及环保部门将加强对该公司日常监管,确保其严格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各项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坚决依法严厉查处。

    问责情况:无。

    十七、三门峡市义马市(D410000201806040103)反映情况:三门峡市义马市东丰路西侧煤场目前停产,但是机器设备未拆除,诉求人担心督察组走后恢复生产,造成环境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的未拆除的机器设备全部在义马市规划的东丰路(实为东风路)西侧煤炭物流园39.2亩占地范围内。目前,义马市对规划区外的煤场进行了全面取缔,在规划区内对原有煤炭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整合,进行高标准建设。

    处理及整改情况:目前切断了动力用电,清除了原料。考虑到下一步建设需要,为避免重复投资,规划区内的煤场原有的部分机器设备未拆除。目前,东区煤炭物流园项目的城乡规划建设部门控规已完成,国土部门正在进行土地挂牌程序,环评、规划设计和设施建设实施交叉同步推进,将对照园区煤场规划、土地、环评手续要求进行建设,实现煤场经营转型升级。

    问责情况:无。

    十八、三门峡市湖滨区(D410000201806050007)反映情况:三门峡市湖滨区交口乡杨家沟村创新养猪农民专业合作社粪便没有经过发酵处理直接堆放路边,污水排入田地渠内渗入地下,该养殖场距学校和居民区较近。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核查,创新养猪农民专业合作社是2007年市、区畜牧专家进行设计建设,猪舍10栋,每栋存栏100头,实际每栋存栏60头。经现场查看,不存在堆放路边的问题,每栋猪舍终端都建有堆粪场,但设施不全,且未覆盖到位;每栋猪舍都建有排污渠,为露天明渠,明渠和猪场东西两侧封闭式污水集中沉淀池相连,污水汇集后定期清运回农田利用;该养殖小区距离居民区较近,距离学校210米,对学校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处理及整改情况:交口乡政府决定对该养殖场进行关停,养殖场生猪只出不进,利用学校即将放假的2个月时间,对存栏生猪有计划地销售处理,确保在9月1日学生开学前清空存栏。原有场舍改作其他生产用房。在小学开学和养殖场未完成搬迁前,对堆粪场严格管理,要求养殖户采用塑料薄膜覆盖,对场内所有排污渠进行加盖封闭,排污渠加盖采用轻钢结构,减少气味扩散。每天专人清扫一次,两天清运一次,采取更有效的灭蝇措施,防止疫病传播。

    问责情况:无。

    十九、南阳市镇平县(D410000201806030109)反映情况:1.南阳市镇平县安子营镇堰岔村东150米左右,一家无名砖窑场烧煤污染环境,大量挖土烧红砖。2.堰岔村东50米左右一家养猪场粪便直接排入场边大坑,污染地下水。

    调查核实情况:1.安子营堰岔村砖窑场,位于安子营堰岔村244线西侧,西距堰岔村200余米,该场全称为镇平县天文页岩砖厂,法人李天文。项目有营业执照、发改委备案、环评审批手续。项目主要利用页岩、煤矸石粉、黏土和建筑垃圾等原料生产页岩烧结砖,窑体配套有双碱法脱硫除尘设施,粉碎机、筛分机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2.该养猪场位于堰岔村东,现有猪舍2栋(40个圈舍),最大存栏规模约为40头,面积约360平方米,原为刘子禄养猪废弃圈舍,由靳建斌于2017年10月租赁投入养殖。

    处理及整改情况:1.县国土局牵头,县环保局、建设局、安子营镇政府组成砖瓦窑调查处理专班,进驻安子营镇堰岔村砖瓦窑场进行现场调查,烧煤污染环境问题不属实。非法取土问题,经国土局查证属实。该企业属于违法占地,县政府决定予以拆除。2.县畜牧局牵头,环保局、安子营镇组成专班调查组,进驻调查。养殖场粪便直排问题属实。该养殖场属于规模以下养殖场,已责令整改,现已建设三级沉淀池,粪便采用干清粪工艺,粪便污水用于农田综合利用不外排。

    问责情况:无。

    二十、商丘市睢阳区(D410000201806020071/D410000201806040060)

    反映情况:商丘市睢阳区睢阳大道与南京路交叉口,海之畔小区因内河治理河道,办事处将其污水管道封堵导致污水无法排出,投诉人希望小区内生活污水尽快清理干净。

    调查核实情况:海之畔左岸春天小区位于睢阳大道与南京路交会处西北角,包河东岸,属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辖。由于小区建设较早,地势低洼,与河岸和路面高程落差近1米,排水管网没有采取雨污分流,早期污水直排包河河道。2017年该市加大城区河道治理力度,由示范区组织实施了包河排污口截污纳管工作,将小区污水管道接入包河污水管网内,目前,因包河上游污水量较大,第一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第二污水处理厂还没建设完成,造成包河污水管网爆满,用水高峰期向小区内倒流。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今年3月份接到群众反映后,有关部门及时派专人和车辆到现场调查处理,随后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向示范区下达了督办通知,要求尽快解决处理。同时,将此情况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安排市规划局研究制订了一污污水分流方案(利用北海路分流管网将一污污水向八污分流),从而减轻包河管网运行压力,以缓解左岸春天小区排水问题。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兵也曾专门安排示范区城管局领导,加快解决处理小区积水问题。

    为暂时解决小区排水问题,经与小区业主代表多次沟通,示范区相关负责人现场勘察后专门制订了应急处置方案,此方案已得到业主代表们的认可。一是督办示范区实施对小区排水口封堵,防止污水倒流。同时对小区排水系统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并建设抽排泵站1座(安装4台抽水泵正在实施),确保小区雨水直排入河,污水通过抽排入污水管道。二是由示范区城管局在包河与富商大道交汇处,架设2台7.5KW水泵,抽排污水进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三是在工程施工期间,由市城管局协助,临时安排不少于6台吸污车辆,对小区每天产生污水抽吸外运。通过采取以上工作措施,目前,小区排水问题基本得到缓解。工程完工后,小区排水问题可以基本解决。

    问责情况:无。

    二十一、商丘市民权县(D410000201806030133)反映情况:民权县庄子镇魏楼村北800米有五六家农药厂(距离鱼塘最近的农药厂负责人叫韩传峰、赵绪文),2014年这些农药厂烟囱排放废气及粉尘颗粒物,致使附近11座鱼塘被污染,大批鱼死亡,损失200万元左右。这些厂是在山东被取缔后又转移到河南,现在是停产状态,但是里面有生产原料。

    调查核实情况:同第2批第八条(D410000201806020051,D410000201806020068)处理。

    二十二、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D410000201806040120)反映情况:驻马店市开发区关王庙村中心小学旁边,河南省华港商贸有限公司及周边几家小型加工厂,每天排放废气,气味难闻,污染环境。华港商贸有限公司已关停并贴条,仍在偷偷生产。

    (下转第七版)

    (上接第六版)

    调查核实情况:1.关于反映“关王庙村中心小学旁边河南省华港商贸有限公司每天排放废气,气味难闻,污染环境”问题。经调查,群众反映气味难闻问题属实。河南省华港商贸有限公司于2017年被关王庙乡政府认定为散乱污企业予以强制拆除,拆除后其原料罐无处存放,临时租用关王庙村中心小学西侧一处废弃的砖瓦窑场存放,由于近期高温天气,原料罐中残留物散发气味影响周围群众。2.关于反映“华港商贸有限公司已关停并贴封条,仍偷偷生产”问题。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现场调查时,没有发现任何机器设备,也没有建设任何厂房,只存放有原料罐,开发区安监局贴有封条,不存在偷偷生产现象。3.关于反映“周边几家小型加工厂,每天排放废气,气味难闻污染环境”问题。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现场调查时,华港商贸有限公司原料罐存放点周边只有一临时料场,已于2017年被关王庙乡政府强制关停,部分设备未拉走,原因是要求拆迁补偿。

    处理及整改情况:1.开发区管委会于2018年6月9日将该公司存放原料罐拆除到位,同时将周边临时料场存放的剩余设备一并拆除到位。2.开发区管委会将举一反三,组织相关单位对关王庙村中心小学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还当地群众一个舒适的环境。

    问责情况:无。

    二十三、驻马店市驿城区

    (D410000201806050005)

    反映情况:驻马店市驿城区板桥镇村民在板桥水库上游采砂、挖砂、洗砂,污染水质,造成生态破坏,望尽快查处。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调查人员对水库上游进行了全面巡查,未发现有采砂、挖砂、洗砂等环境违法现象。驻马店市板桥水库管理局和驿城区板桥镇政府在日常管理巡查中,均未发现有采砂、挖砂、洗砂现象。2018年5月19日至6月2日,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组在驿城区板桥水域检查时,也未发现采砂、挖砂、洗砂。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7年3月30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驻马店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于2017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是驻马店市获得立法权后,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也是一项民生法规,为驻马店市保护饮用水水源,保障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同时,为配合条例的实施,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县区及职能部门的管理范围、职责及责任追究办法。驻马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板桥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高度关心关注,各有关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加大了巡查监管力度,一旦发现非法采砂,将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彻底打击,使打击非法采砂工作常态化,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水源地保护区“划、立、治”任务落实,确保水源板桥水库水质安全稳定。

    问责情况:无。

    二十四、驻马店市汝南县

    (D410000201806050013)

    反映情况:驻马店市汝南县东关庄镇李塘村外贸养猪场,污水直接排放100米外的小河里,向当地环保局及省环保厅反映至今未整改到位。

    调查核实情况:1.关于反映“汝南县东官庄镇李塘村外贸养猪场污水直接排入100米外的小河”问题。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群众反映养猪场为汝南县外贸天中养殖有限公司官庄猪场,该场东侧约300米外有一小河为吕岗河。2018年6月6日,汝南县联合调查专案组对汝南县外贸天中养殖有限公司官庄猪场现场检查,该场治污设施运行正常,其沼液沼渣综合利用,养殖废水不外排。该场于2017年4月15日和东官庄镇李塘村委签订沼液沼渣综合利用协议,其沼液提供给养殖场周边约1500亩蔬菜、花木和农作物的施肥,进行土地消纳。2.关于反映“向当地环保局及省环保厅反映至今未整改到位”问题。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2017年12月20日,接到群众举报电话反映“汝南县东官庄镇李塘村外贸养殖场污水外排”问题后,市环境监察支队和汝南县环保局成立联合调查组于当日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该场由于沼气袋破裂导致污染防治设施无法正常运行,少量沼液溢出。汝南县环保局要求该场3日内对沼气袋进行修复,并对该场立案查处,罚款3万元,对该场法人尹永纪进行问责处理。2017年12月22日该场整改到位,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并经汝南县环保局验收合格。2017年12月25日,汝南县外贸局党委研究决定免去该场场长职务。2018年2月26日接市长热线服务中心拟转交汝南县办理反映“汝南县东官庄镇李塘村外贸养殖场污水外排”转办件,调查处理结果为“该场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废水没有外排,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1.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按照《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南县实行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夯实监管责任,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2.对全县所有养殖企业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对单销号,逐一落实。3.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对群众反映强烈和排查出的问题逐类梳理,加大执法力度,按照环保有关法律法规坚决落实对环境违法的“零容忍”,该处罚的顶格处罚,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问责情况:无。

    二十五、固始县

    (D410000201806050071)

    反映情况:固始县黄河路小广场,政府私自拆除小广场的绿化带,租给商户经营烧烤,油烟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黄河路小广场是2004年县政府设置的露天烧烤区。2014年为了丰富固始根亲文化节,满足开展第二届小吃文化周活动需要,县政府决定对黄河路小广场和交通巷进行改造提升,打造黄河路美食广场和交通巷小餐饮示范一条街,当时拆除了黄河路南、小广场北的东西长约80米的绿化带。绿化带拆除是为了建黄河路美食广场的需要,不是拆除后为了租给商户经营烧烤,群众反映私自拆除绿化带租给商户经营烧烤问题不属实,反映露天烧烤污染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关于群众反映露天烧烤污染问题,此事第3批已反映,目前正按照转办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30062的办理情况落实。即由县市场发展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和县环境保护局三家单位联合执法,对该区域依法依规进行管理。所有经营摊点必须正常使用无烟烧烤设备,并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否则,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直至取缔;6月20日前,由相关部门完成对黄河路南面至交通巷段污水管网的疏通和修缮,经营污水全部进入城市污水管网;所有经营业主必须配置专用餐饮垃圾收集容器,及时清理收集餐饮垃圾,并将垃圾清理至政府在旁边设置的垃圾暂贮点,由环卫部门按时清运;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取缔唱歌行为;在城区周边规划选址2—3处夜市烧烤专业市场,6月30日前完成规划选址工作。夜市烧烤专业市场确定后,全县城区所有烧烤摊点要么按规定在店内经营,要么进入专业市场纳入规范化管理,其余全部取缔。

    问责情况:无。

    二十六、固始县

    (D410000201806060014)

    反映情况:固始县蒋集镇大营村杨营组靠近沙河,丁志杰在河道内非法采砂,破坏树木和农田。运输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污染环境。向县采砂办反映一直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丁志杰砂场参与了2016—2017年度的全县河道采砂经营权公开出让拍卖,并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期限2016年12月1日—2017年12月1日。许可到期后县水利局组织砂管站、水政监察大队对其采砂船只进行了集中停靠,贴上了封条,并将此河段作为24小时重点巡查区域。5月25日,市委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全面禁止河道采砂活动的紧急通知》,5月26日发布了《关于河砂禁采及全面清理河道内违法设施的通告》,加上汛期到来,县防办也发布了汛期禁采通知。县河砂办于5月26日开始对全县河道内采砂船只和机械进行吊离,全面开展河道清理整治工作。截至5月31日,丁志杰砂场的采砂船只和设备在当地乡政府的监督下已经全部吊离河道,并对部分船只进行了切割清理,管理房也全部拆卸清理完毕。经现场核查,信访件反映的丁志杰砂场没有采砂机具、船只和设备,也没有任何非法采砂迹象。信访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已经处理到位。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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