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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春季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不力,河南25个县被通报批评

    时间:2019-02-14 18:15:19  来源:大河网  作者: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郭兵

    本报讯2月9日晚,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记者了解到,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对河南各地空气质量造成了严重影响,多地因燃放问题导致空气严重污染。周口、商丘、南阳、驻马店、焦作、新乡的25县因禁燃禁放管控不力,被通报批评。

    因燃放烟花爆竹,周口、商丘、南阳等7市空气质量恶化较严重

    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全省大部分地区出现重度至严重污染过程。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期间(除夕18点~初一10点),全省PM10、PM2.5平均浓度为217、147微克/立方米,分别拉高1~2月份均值1、0.5微克/立方米,18个省辖市中空气质量恶化较严重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周口、商丘、南阳、驻马店、漯河、新乡、焦作等地,这些地方除夕夜间受烟花爆竹燃放影响空气质量急剧恶化,3~4个小时内即由“良”加重至“重度污染”。全省各县区中,空气质量恶化较为严重主要集中在周口的商水县、淮阳县、鹿邑县、太康县、扶沟县、郸城县,商丘的虞城县、夏邑县、柘城、睢县、民权县、宁陵县,南阳的方城、社旗、唐河县、新野县,驻马店的泌阳县、平舆县、正阳县,焦作的沁阳市、温县、武陟县,新乡的获嘉、辉县、新乡县等。已对上述禁燃禁放管控不力的市、县提出通报批评。

    春节后期烟花爆竹管控:禁燃禁放区非法销售点位将被严查

    据省生态环境厅通报,按照我省春节习俗,从农历正月初六开始商铺、企业陆续开业,往往会燃放烟花爆竹,各地要紧急组织相关各部门,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禁燃区内商铺和企业的开业监管,逐家告知,做到家喻户晓,确保节后禁燃禁放工作落实到位。对农历正月初六至正月十六时段烟花爆竹燃放严格监管,对禁燃区域和周边组织开展巡查执法,特别是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要进行持续性巡查,对违法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严厉查处。对禁燃区域外的地域加强宣传和疏导,大力减少烟花爆竹的销售和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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