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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奖励1000万!郑州出台实施细则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时间:2020-01-06 08:34:20  来源:郑州晚报  作者:

    建设国家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加快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昨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我市日前出台《郑州市质量提升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明确提出,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将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制(修)订且经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将获1000万元奖励。

    质量品牌提升 单位获得中国质量奖 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的单位,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郑州市市长质量奖的单位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获得“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和“河南省质量强县(市)区示范县(市)区”、“河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荣誉的,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获得中国商标金奖的企业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标准化提升

    制(修)订且经批准发布国际标准

    主要起草单位将获1000万元奖励

    制(修)订且经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分别给予1000万元、100万元、8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制(修)订且经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参与起草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被政府采信或10家以上企业采用的团体标准,给予牵头制定单位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将自有知识产权转化为国家、行业、团体标准的企业,一次性追加奖补20万元。

    被认定为国家地理保护产品的、成功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分别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5A、4A、3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计量提升

    国际性计量技术组织落户郑州

    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根据细则,获得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载体的单位,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的单位,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国际性计量技术组织、国家计量专业技术委员会落户郑州,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涵盖能源计量)的AAA级、AA级、A级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检验检测提升

    建成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

    给予100万元奖励

    在检验检测方,细则规定,成功创建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建成国家级、省级检验检测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通过CNAS认可的实验室,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通过国家认监委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的,每类产品给予10万元奖励;对签署国际知名技术机构间检测结果互认的实验室,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认证管理提升

    企业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给予30万元奖励

    被选定为卓越绩效管理孵化基地的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提升企业现代化管理,自主研发管理软件获得著作权或专利权并实施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经认定有效实施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通过美国、欧盟及其他国际组织认证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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