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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咋管理?办法来了!

    时间:2020-01-06 08:34:44  来源:大河网  作者: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段伟朵

    大河网讯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河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党政机关可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价格不超18万;越野车不得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记者了解到,办法分为6章33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定向保障、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办法自2019年12月18日起施行。

    记者了解到,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标准:市(厅)级党政机关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其他党政机关配备价格16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

    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因工作需要可以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

    鼓励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公务用车配备新能源轿车的,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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