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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不准”

    时间:2019-02-16 18:01:26  来源:长江日报  作者:

    江岸区劳动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王敏为市民办理证件 长江日报记者任勇 摄

    不准随意签订责任书、责任状,避免“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

    不准动辄“一票否决”,除了中央和省委要求保留的,其他的一律取消;

    不准随意开展督查检查考核,严格实行计划管理和报批制度,力争将各类督查检查减少50%以上;

    不准简单地搞“痕迹管理”,不得将工作汇报、会议记录、台账资料等“留痕”情况视同工作开展情况,不得将领导批示、召开会议、出台文件等作为衡量工作优劣的标准;

    不准滥设、滥用微信、QQ工作群和政务APP;

    不准互相推诿扯皮,市对区、区对街乡请求协调解决的事项,能解决的必须当天解决,当天不能解决的3天之内必须给予明确答复,对于群众的合理诉求,坚决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不准“只挂牌不服务”,凡是在基层没有服务实效的场所、机构和牌子一律撤销;

    不准搞“走马观花”“蜻蜓点水”“走秀”式调研;

    不准“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

    不准“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推进工作必须有具体措施、责任清单和时间节点。

    (责任编辑: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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