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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湘西释放巨大成果效应 半年72名公职人员主动交代问题

    时间:2018-06-15 10:13:53  来源:红网  作者:王欢 通讯员 肖彬华

    1月18日,一名干部带着20余万现金,来到湘西州纪委监委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供图/湘西州纪委监委

    潇湘晨报记者 王欢 通讯员 肖彬华 湘西报道

    3月23日,湘西自治州纪委监委。一位神色凝重的中年男子走进办案人员的办公室。

    来人姓张,湘西自治州某局副局长。他打开公文包,里面装了不少现金。“我来主动交代问题。这两个月我夜不能寐,工作也是心不在焉,今天如释重负……希望组织对我从轻处理。”

    今年1月以来,像张某一样带着现金到湘西州各级纪委监委主动交代问题的国家公职人员共72人。这背后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湘西释放的巨大成果效应。

    查处一批公职人员释放震慑信号,敦促公职人员限期主动交代问题,湘西州纪委监察委通过一系列举措让干部主动“自首”。

    同时,主动或者不主动,在查处上还会有区别。

      一则通告带来“自首”潮

    干部“自首”的原因要从一则通告说起。

    2018年1月9日,湘西州监委成立后的第二天。一则《关于敦促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限期主动交代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通告》出现在该州各大媒体上。通告敦促涉嫌违反党的纪律和失职渎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特别是利用扶贫之机或借扶贫名义骗取套取、虚报冒领、截留挤占、贪污挪用扶贫资金和收受贿赂、以权谋私的公职人员,限期到州、县市纪委监委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

    当时湘西州正在开展针对农村太阳能路灯建设项目的专项治理行动(简称“光明行动”),一批公职人员被先期查处,释放出强烈的震慑信号。“惩处不是目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才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一贯方针。”湘西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委副主任方佟曙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当一批有违纪违法嫌疑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心有戚戚时,通告的出现,给了他们出路。”

    通告发出仅一周,超过10名公职人员先后到州县市纪委监委“自首”。

      根据是否主动,查处上有区别

    “限期主动交代这个过程,是对‘问题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和党的宗旨再教育的过程,从思想上触动挽救干部。”方佟曙介绍,除了限期交代,州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问题党员、干部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主动向组织交代:一方面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和《国家监察法》的颁布实施,有机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扩大了监察范围,丰富了监察手段,以雷霆之势严惩腐败和作风问题,法纪效力进一步彰显;一方面通过警示教育大会、公开曝光典型案例、通报案件查办情况等,释放宽严相济信号,敦促“有问题”的人员主动交代问题。

    湖南花垣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甘胜文说:监察体制改革以后,监委的监察范围已经扩大。如果一个人属于监察范围内,他已经无法逃避这个现实,在受到敦促投案自首政策的感召之后,他选择(自首)我们也觉得理所当然。

    主动和不主动,在查处上有区别。3月16日,湘西州纪委州监委发布通报称,3名副处级干部受到减轻处理。他们是州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蔡小虎,州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远伐,永顺县副县长向进。这些同志都有“主动交代问题”的情节。相反,对于“不主动”的公职人员,比如古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彭辉,古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主任科员戴兵则受到严肃查处。

    “释放的信号不言而喻,主动自首,才是最好出路。”方佟曙说。

      分析

      法律威慑,政策感召,同时亲情感化

    方佟曙在总结公职人员“自首”现象时说,原因有三点:一是法律威慑,《监察法》实施后,监察委加大对国家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查处力度,形成严查腐败的高压态势。二是政策感召,纪委监委对主动交代问题、主动上交违纪违法所得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三是亲情感化,督促涉嫌违纪违法公职人员的亲友积极配合做好敦促、规劝工作,督促其主动交代问题,争取宽大处理。

    监察体制改革在湘西持续释放效力。1至5月,湘西全州共立案445件,处分299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1人,乡科级干部96人,挽回经济损失1.07亿余元。

    案例

      举全州之力严查“一栋房”背后猫腻

    针对投入1.8个亿的“一盏灯”的“光明行动”,30人主动交代问题。如果说“一盏灯”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最大原因就是探索出治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有效模式:以系统治理的方式开展专项行动,变被动受理为主动出击,变分散整治为集中治理。

    “一盏灯”只是整个扶贫领域专项整治的一部分。4月1日,湘西州启动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一栋房”专项巡察整治(简称“居安行动”)。这项涉及湘西州9万多户农民的专项整治行动,湘西州几乎举全州之力投入。

    首先是“自查”。以县市为主,开展“拉网式全覆盖”的自查。其次是交叉巡察。州委巡察办统筹州、县市巡察力量,牵头组织开展交叉巡察,8个巡察小组通过异地交叉巡察方式,深入到各县市全面摸排线索。执纪问责调查则贯穿整个巡察整治工作全过程。主要查处自查和交叉巡察中作风不实及履职不力问题、通过大数据分析和各种信访举报渠道收到的问题线索、巡察移交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全州已立案122人,组织处理251人。

    “强兵压阵”的同时,湘西所有县市通过电视、网络、报纸与村权监督微信和月例会,敦促相关单位和个人限期说明情况、交代问题。

    湘西州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熊石宁介绍:在古丈县住建局开完警示大会后三天内,有15人来交代问题,这里面有村组干部,也有国家公职人员。

    在泸溪,28名党员干部主动交代扶贫领域“涉危改房”问题。泸溪县浦市镇浦溪村原村秘书谭某说:“交代清楚,心里总算是踏实了。”

    永顺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吴刚说,“一栋房”整治行动通告发布三天后,临近下班还看到陆续有干部或公职人员提着鼓鼓的公文包来纪委监委自首。

    在保靖,迁陵镇某村老党员高某,带着2万元现金,主动到县专项巡察整治办说明问题。

    目前,“一栋房”整治行动进入问题梳理与整改阶段。据统计,全州42名国家公职人员主动交代问题,整改也在逐一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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