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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社部:不裁员企业返还上年实缴失业保险费50%

    时间:2018-12-08 18:05:22  来源:  作者:
    (原标题:人社部副部长:不裁员企业返还上年实缴失业保险费50%)

    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为)12月5日,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例行政策吹风会上介绍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张义珍介绍,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贡献了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意见提出对于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以返还其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融资难的问题。

    12月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在国务院例行政策吹风会上介绍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新办网站图片

    对稳定就业的民营企业进行社保补偿,这在今年11月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作了安排。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努力稳定就业的参保企业,可通过减费方式,返还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50%失业保险费。而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此次意见明确,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其中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加大返还力度。

    张义珍介绍,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充分证明了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创造就业岗位的强大能力。

    “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融资难的问题。”张义珍介绍,不仅如此,意见还提出了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国家和各地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鼓励各地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担保支持,提高其贷款的可获得性。这也是帮助它解决融资难的一个方面。

    据她介绍,我国还将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额度,从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提高幅度达50%,可以更好的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对于有媒体提出,对于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这两大就业主力军,政府在为其解决“融资难、贷款难”等一系列问题上,是否会与去杠杆、防风险的宏观政策有冲突的问题时,张义珍说,对于党中央确定的去杠杆和防风险的宏观政策,几个方面是共同发力、相互协调、统筹发展的,我们认为是不矛盾的,而且都可以发挥积极作用,取得助力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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