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江苏新闻 > 再不认真垃圾分类或被罚2000元 南京动真格了
  • 再不认真垃圾分类或被罚2000元 南京动真格了

    时间:2018-10-16 20:42:56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朱秀霞

    中国江苏网讯 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已久,但见效甚小。为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记者16日从南京城管全力推进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发布会上获悉,南京在全城机关等四类单位启用“八步走”垃圾分类法。

    11月南京垃圾分类“动真格”,启动为期一个月的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届时四类单位垃圾分类若不到位,将面临最高2000元的处罚。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南京四类单位率先执行垃圾分类,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社区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公共服务企业。目前沿街的小餐饮店还不在率先执行的范围内。对于垃圾分类的专项执法行动,南京将分“八步走”,即调查摸底、上门宣传、发放一封信、签订承诺书、收集证据、督促整改、处罚前告知、实施处罚。“处罚并不是目的,而是为了督促各单位把垃圾分类做到位。”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垃圾分类执法保障指挥部工作人员颜海舟介绍,11月,南京城管行政执法总队将启动为期一个月的南京城管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对于逾期未改的单位,将实施处罚。按照此前施行的《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不履行垃圾分类义务的单位最高可处罚2000元。

    今年4月以来,南京四类单位陆续开展垃圾分类。16日上午,记者走进南京玄武区玄武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到门口放置了投放有害垃圾、纸类、金属、玻璃、塑料以及其他垃圾的六只分类垃圾桶。相隔不远则设置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医疗垃圾,也有专门的储存地方和收运系统。该中心负责人张松说,“中心今年四月左右开始垃圾分类,目前员工们已经基本能准确投放,同时引导就医人员进行分类。”此外,该中心负责人亲自任垃圾分类负责人。

    目前玄武区已经对辖区内648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玄武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苏晓介绍,其中约有10%的单位被要求限期整改,“在摸查中发现,作为新鲜事物的垃圾分类工作,虽然已有市区两级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收集点设置标准,但很多企事业单位实际现场与标准相距甚远,企事业单位大多仍然不清楚具体要做什么?怎样做才算标准?”

    据此,玄武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提出了六项必查的检查标准明细:第一,有分类投放的收集容器;第二,这些收集容器中必须至少有一个为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第三,在收集容器上应该贴有分类投放标志;第四,在醒目位置要张贴分类投放引导标识,告诉人们哪边有分类收集容器;第五,分类投放后,还需要进行二次分拣,防止分类不规范的发生,必须设立一个二次集中投放点;第六,二次分类投放后垃圾被分类收运,同时建立收运表等台账。

    交汇点记者 朱秀霞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