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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将全面取消 省医保局:不影响个人待遇

    时间:2019-06-16 19:28:05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陈雪红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陈雪红报道:日前,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

    那么,个人(家庭)账户取消之后,是否会影响城乡居民医保待遇?6月10日,记者从江西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江西早在2017年就开始实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工作,实行了城乡居民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取消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不会对个人享受待遇有任何影响。

    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牵头负责人蔡海清接受记者采访

    江西:从2017年就开始门诊统筹工作

    “2017年1月份,当时的省人社厅、财政厅和卫计委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制度的意见》。实际上,从那个时候开始,江西就启动了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工作。”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牵头负责人蔡海清告诉记者。

    据介绍,2016年,江西提出,2017年全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种医疗保险制度正式合并,城乡居民统一登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之后,建立了统一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制度,统一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和保障水平。

    “目前,江西大多数设区市已经实施门诊统筹工作,在城乡门诊统筹工作这块,我省算是做得比较早的。”蔡海清说。

    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牵头负责人蔡海清接受记者采访

    有助于发挥医保的互助共济作用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在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制度建立初期,对培育个人参保意识、促进个人参保缴费、迅速扩大参保覆盖面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和保障能力增强,实践中其弊端逐步显现。

    为什么要取消个人(家庭)账户?蔡海清说,因为可以最大程度发挥医保的互助共济作用。“以往的个人(家庭)账户因为额度很小,实际上很难起到门诊保障的作用。有些人个人账户的钱会‘闲置’在那里,而真正需要看病的人,仅靠个人账户的钱还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基金的整体保障能力,而且容易诱发药物滥用。”

    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牵头负责人蔡海清接受记者采访

    个人账户取消后医保待遇不会有影响

    国家医保局在解读“取消个人(家庭)账户”政策时表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取消并不会降低城乡居民的医保待遇。各地推进门诊统筹后,可将门诊小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用均可报销,比例在50%左右。

    “取消个人账户,居民的医保待遇不会有影响,对个人来说,其实是一件好事。”蔡海清解释道,“原来你个人(家庭)账户的钱是你自己和家人参保交费的一部分,这时候如果用个人账户支付的话,其实只实现了家庭内部的互助共济,金额小,保障水平有限。现在把个人账户取消之后,用大家共同的钱帮助那些产生了普通门诊或常见病、一般慢性病费用的人,资金量大,保障能力强。”

    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牵头负责人蔡海清接受记者采访

    对于一些主要在门诊治疗且费用较高的慢性病、特殊疾病,如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糖尿病患者胰岛素治疗等的门诊医疗费用,目前也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并参照住院,制定相应的管理和支付办法。将这些门诊特殊慢性病纳入统筹基金支付,可以提高报销比例,所以说它并不会降低待遇,甚至对很多参保人来说,待遇是一个提升。

    目前,我省正在加紧制订取消医保个人(家庭)账户的落实文件。下一步,省医保局将结合江西实际,加强工作调度,不断优化、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提高老百姓对整个医疗保障体系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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