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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连男孩双臂卷入绞笼 右臂截肢左手断指

    时间:2019-09-11 18:46:35  来源:  作者:

    8岁男孩小涛(化名)头天被送到姥姥姥爷工作的养鸡场,没想到第二天凌晨三四点钟时,小涛玩耍时将双臂伸进了养鸡场内上料的绞笼,结果小涛的右胳膊被切成数段,而左手五根手指被切断……法院判养鸡场老板承担两成赔偿责任。

    8岁男孩右臂被完全绞断

    2009年出生的小涛(化名)是黑龙江人,他的姥爷、姥姥和舅舅在李先生位于瓦房店的养鸡场工作,平日里,小涛的姥爷负责上料、姥姥负责喂鸡、舅舅负责除粪,李先生负责监管三人及时上料除粪,待养殖鸡雏出笼后双方进行结算。

    2017年7月24日,舅舅将小涛带到姥姥姥爷在养鸡场附近的住处,第二天凌晨三四点,小涛进入养鸡场玩耍,其间小涛不慎将双臂伸进了养鸡场内上料的绞笼,顿时血肉模糊,周围人发现后立即将机器断电。

    此时的小涛状况不容乐观,“左手的手指都被切下来了,右胳膊只剩下一小截,其余部分已经被机器切成一段一段的。”家人说,他们将小涛的残肢进行收拢后,将小涛送往医院救治。

    在当地医院医生对小涛进行了简单处置,由于伤情严重,随后他被送往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住院治疗。由于失血过多,小涛被送到医院时已经休克。而小涛的惨状让医生心惊不已,由于右臂损毁严重,无法再植只能截肢,左手的五根手指都断了,亲属只找回了部分手指,经过手术,医生给小涛接上了手指。

    家属起诉要求赔偿百万余元

    经治疗小涛右手手臂自肩部以下全部截肢,左手手指保留两根手指。经大连博爱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小涛所受伤构成1处五级伤残、1处八级伤残、伤后需1人陪护120日,增加营养90日,不考虑后续临床治疗,可安装右上臂假肢,左手可配置部分假肢。

    据悉,上料的绞笼有防护铁丝网防止异物绞入,事发时该绞笼没有铁丝网。

    小涛家人认为,李先生作为养鸡场的经营者、管理者、安全保障义务人,对养鸡场内的机器设备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其养鸡场未取得个体工商户相应资质,且未在机器运营场地张贴安全注意提示、存在过错,应当对小涛的人身损害承担责任。小涛方将李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合计111万余元。

    李先生辩称,事发前自己从未看见过小涛,也从未允许小涛进入养鸡场;小涛所受伤害自己不承担责任,由小涛的舅舅、姥姥、姥爷承担监护责任;自己对小涛不存在管理职责,小涛是半夜凌晨到达养鸡棚,自己还是在睡眠中,无法对进入鸡棚里的人员行使管理职责,而禁止他人进入鸡棚的职责恰恰是小涛的姥姥、姥爷;整个鸡棚的处理工作包给了小涛的姥姥姥爷,自己也不存在过错,自己已经对案涉设施采取了防护设施,只是需要每天进行拆卸进行余料清理,第二天需要安装上去,没安装上去是小涛姥爷的失职。

    鸡场老板承担两成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健康权、身体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小涛被舅舅带至姥姥姥爷工作处,小涛姥爷、姥姥、舅舅未尽到监护义务是造成本案的主要原因,其对损害后果应承担主要责任。李先生作为鸡场的所有者应当知道鸡场内处理饲料的绞笼存在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安全隐患,但其未在鸡场内外以文字或图片的方式予以明示,其怠于履行注意义务也是造成本案的原因,其应当承担次要责任,结合双方的过错程度,李先生承担20%的民事赔偿责任较为合理。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先生赔偿小涛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合计11万余元。

    李先生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小涛的姥姥、姥爷、舅舅与李先生之间存在劳务关系,小涛被舅舅带到姥姥姥爷位于鸡场附近的住处,并于凌晨三四点进入鸡场,进而受伤,小涛的姥姥、姥爷、舅舅在提供劳务过程中放任小涛在鸡场玩耍,未尽到劝阻、看管和注意的义务,存在重大过错,而李先生对为其提供劳务的人员未尽到管理职责,亦存在一定过错,一审法院判决李先生承担20%的赔偿责任并无不当。

    近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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