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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青海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样品合格率为69.9%

    时间:2019-03-15 22:35:40  来源:  作者: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记者 崔永焘 报道)日前,青海省市场监管局通报了由原青海省工商局2018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情况:4家检测机构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以及商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对日化轻工类、小家电类、眼镜类、服装鞋类、毛巾枕被类、照明类等6大类商品开展质量抽检。共抽取检验样品919组。经检测,642组样品检验合格,样品合格率69.9%;277组样品检验不合格,样品不合格率30.1%。

    其中日化轻工类商品,对流通领域销售的卫生纸制品、洗涤用品、一次性餐具、保鲜袋、牙刷等商品开展质量抽检。共抽取样品217组。经检测,14组样品质量不合格,样品不合格率为6.5%,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微生物、物理力学性能。

    小家电类商品,对流通领域销售的毛发护理器具、便携式烹饪器具、电磁炉、液体加热器、加湿器、挂烫机、吸尘器、微波炉、厨房机械等商品开展质量抽检。共抽取样品171组。经检测,69组样品质量不合格,样品不合格率为40.4%。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机械强度、元件、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

    眼镜类商品,对流通领域销售的光学树脂镜片、眼镜架、太阳镜、老视成镜等商品开展质量抽检。共抽取样品88组。经检测,10组样品质量不合格,样品不合格率为11.4%。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标志、镜片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允差。

    服装鞋类商品,对流通领域销售的休闲服装、羽绒服装、羊毛羊绒服装、皮鞋等商品开展质量抽检。共抽取样品252组。经检测,84组样品质量不合格,样品不合格率为33.3%。主要不合格项目为产品使用说明、标志、纤维含量、耐湿摩擦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

    毛巾枕被类商品,对流通领域销售的被子、床上用品、毛巾、书包、枕垫等商品开展质量抽检。共抽取样品149组。经检测,72组样品质量不合格,样品不合格率为48.3%。主要不合格项目为产品使用说明、标志、标签、纤维含量、pH值、填充物质量偏差率、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吸水性、脱毛率、缝合强度。

    照明类商品,对流通领域销售的灯具(可移式灯具、嵌入式灯具、固定式灯具)、光源(普通照明用LED灯泡、普通照明用荧光灯、普通照明用钨丝灯)等商品开展质量抽检。共抽取样品42组。经检测,28组样品质量不合格,样品不合格率为66.7%。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标记、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结构、防触电保护、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互换性、初始光效、介电强度、机械强度、谐波电流、灯功率等。

    抽样检查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一优两高”战略部署,以质量强省为工作目标,以促进发展、服务民生、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为工作主线,切实发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职能作用,加大对涉及国计民生重要消费品的抽检力度,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针对抽检结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化监管措施,加大打击力度,积极开展市场整治,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强化信用监管,将抽检结果等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以小概率抽查,产生大范围威慑。同时推送企业监督等相关部门,推动部门联合惩戒,发挥社会共治力量,让失信经营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使企业不想更不敢违法;加强重点打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实施全过程监管,依法开展对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的市场清查,把好每一道防线,守住安全底线。对抽检发现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市场整治,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同时将不合格商品的相关线索通报供货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追根溯源,联手整治,提高市场监管针对性、预见性;严格下架退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要求不合格商品经销单位主动采取措施,做好不合格商品下架退市工作,对拒不履行退市义务的销售者依法予以查处。同时根据市场监督检查情况,适时发布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和消费提示,让消费者明白消费,放心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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