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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车别着急 “金融服务费”您了解吗

    时间:2019-04-22 18:52:25  来源:信网  作者:

    信网4月22日讯 随着4月13日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持续发酵,其在不知情情况下,被销售方收取且未开具发票的1.5万元“金融服务费”也成了热门话题。

    据悉,收取所谓的“金融服务费”在车辆销售行业中是一种“约定俗成”的普遍现象,没有统一标准,也没有固定收取方式,属于一种行业“潜规则”。那么,这笔被收入私人账户的“附加费用”是不是合法的呢,应不应开具发票呢?税务机关明确回答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所以,这笔消费即便是在消费者主观同意缴纳的情况下,也是需要开具发票的。

    本着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宣传依法诚信纳税的理念,4月18日,城阳区税务局随机对辖区内几家汽车经销商进行了实地走访,对违规收取金融服务费等附加费用及其不计入账目、涉嫌偷税漏税等情况进行了调查。

    通过实地走访发现,城阳区汽车销售过程中确实存在金融服务费这一收费项目,其大部分均在消费者知情的前提下收取,并提供配套服务。“金融服务费在我们这里是一项增值服务,为消费者买车后直到汽车挂牌上路提供全程护航。”青岛福日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赵女士说,“这项收费是有明确规定的,我们会在买车前告知消费者,并且提供正规发票。”随后,在与部分消费者的回访交流中,消费者也表示该项费用收费标准与其配套服务较为适宜,对经销商提供的服务表示满意。本次调查暂未发现不入账的额外费用,税务部门也对现场有购车意向的消费者进行了政策辅导,鼓励大家积极反映消费过程中遇到的不平等收费,让车辆购置的各项环节在阳光下运行。

    维护消费者、纳税人合法权益我们一直在路上,了解更多相关知识请关注青岛税务官方微信公众号,城阳税务为您的爱车保驾护航。信网记者 丛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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