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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奖30万元 济南市在全省率先启动有奖发票试点

    时间:2019-05-18 15:03:45  来源:大众网  作者:

    市民参与有奖发票摇奖

    市民参与有奖发票摇奖

    有奖发票采用“两次”摇奖模式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5月14日讯(记者 肖阳)14日,记者从济南市税务部门获悉,为进一步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不断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2019年5月14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有奖发票试点。

    在银座购物广场(泉城广场店),记者看到有奖发票受到了消费者欢迎。“有奖发票对消费者来说是件好事,能够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这也有助于国家的税收。”摇到2元红包的李先生说。

    “我觉得有奖发票利国利民,非常高兴济南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希望济南可以成为一张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名片。我个人作为消费者,也将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活动中去。”银座购物广场党支部书记周云说。

    据了解,有奖发票采用“两次”摇奖模式。

    第一次开奖为即开即奖,共设置一等奖10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10元,四等奖5元,五等奖2元。消费者取得票面金额50元(不含税)以上且符合其他条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登录支付宝APP中的“发票管家-发票摇奖”模块,扫描或手工录入发票信息,参与发票查验和即时开奖,奖金直接存入中奖者支付宝余额。

    第二次开奖为每月定期开奖,设置一等奖1个,奖金30万元;二等奖2个,奖金各5万元;三等奖3个,奖金各1万元。除了摇奖现场公布中奖名单外,还可通过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查询第二次开奖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第二次摇奖仅限于参与第一次摇奖并已在有奖发票管理系统中注册实名制的个人消费者。第二次开奖的中奖者应在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6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指定地点兑奖,逾期未兑奖视为放弃。中奖奖金将以银行转账等方式兑付。

    济南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孙静表示,此次有奖发票的试点范围并不是覆盖所有行业,而是个人消费行为较为普遍的4类服务性企业,分别是住宿业、餐饮业、商业和加油站。有奖发票的种类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卷式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只有在上述四类行业消费取得的普通发票,才能参与摇奖、兑奖。

    济南市税务部门工作人员提醒,有奖发票试点期间,如遇商家拒开发票或咨询有奖发票有关问题,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还可以通过济南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微信号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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