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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快速化解矛盾纠纷 菏泽市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今日成立

    时间:2019-06-16 19:22:28  来源:大众网  作者:

    揭牌仪式现场

    为菏泽市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揭牌

    大众网・海报新闻菏泽6月13日讯(记者 徐德波)6月13日,菏泽市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正式揭牌成立。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由物业行业专家和律师组成,旨在提高居民的居住质量,快速有效地化解物业矛盾。

    13日上午,市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上,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晁红波宣读了《关于成立菏泽市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的批复》,晁红波和市住建局调研员周朝义共同为市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揭牌,市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

    周朝义介绍,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得到了市司法局和菏泽君诚律师事务所的大力支持,市物业协会组织行业专家与专业律师所有效结合,为化解物业矛盾提供了更有效的渠道。同时,希望各位调解员,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调解物业各类矛盾,快速有效地化解物业矛盾,让小区更加和谐稳定,提高居民的居住质量。

    彭春雨表示,纠纷调解委员会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并且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调解范围包括物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纠纷、物业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发生的纠纷、物业企业在日常服务过程中与业主产生的矛盾纠纷、物业企业与有关单位产生的纠纷、有关物业合同,赔偿等纠纷。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随着菏泽城镇化快速发展,尤其近年来棚改的不断推进,全市约有80%、近400万人的城镇居民住进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随之而来的各类物业矛盾也成为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直接影响着社会和谐稳定和居民的幸福感。

    附:菏泽市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规则

    1、调解参与人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调解秩序;

    2、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3、不准暄哗吵闹和防碍调解活动的行为

    4、未经许可不准随意进入调解室;

    5、未经许可不准随意发言和提问;

    6、不准抽烟和随地吐痰及不文明行为;

    7、关闭所有通讯工具。

    调解室纪律

    1、调解参与人衣着整洁、举止文明

    2、调解时不得大声喧哗、吵闹、不得使用侮辱性语言诋毁对方人格

    3、接受调解时不得有恐吓、殴打对方当事人等扰乱调解秩序的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可以公开调解的案件,经许可,允许有关人员旁听,但下列人员不得参与:

    (1)、未成年人

    (2)、精神病人和酗酒人员;

    (3)、不宜旁听人员。

    调解程序

    1、首先由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

    2、调解委员会首先派人调查纠纷情况,对调查获得的材料进行分析研究,拟订调解纠纷的实施方案。

    3、调解员调解时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以事实的依据、耐心疏导,清除隔阂,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

    4、对于调解达成协议的,调解委员会有责任帮助、检查、督促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协议。

    菏泽市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室地址:

    菏泽市牡丹区长江路1102号915室

    联系电话:0530-5695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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