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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不及时 东阿阿胶健康管理店被警告

    时间:2019-11-20 16:04:32  来源:信网  作者:

    信网11月20日讯 近日信网了解到,山东东阿阿胶健康管理连锁有限公司青岛北站店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0内未申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李沧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作出警告。信网联系到该店,负责人表示之所以没有准时完成认证,主要是因为人事变动,药店内执业医师的证件需要重新变更导致.

    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应当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向发给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申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但李沧区市场监管局在工作中发现,山东东阿阿胶健康管理连锁有限公司青岛北站店申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时间已超过30天。最终,李沧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店作出警告处罚。

    信网联系到该店负责人,对方表示,该店是于今年1月份开始营业的,当时之所以没有准时完成认证,主要是由于人事变动。“店内只有一个执业医师,当时因为公司的人员变动这名医师被调到另一家店了,所以需要重新安排医师,这就导致人员出现空缺,把认证的时间也拖延了。”负责人表示目前人事已经调动完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也已经完成。信网记者 杨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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