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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察官上门给企业服务 这份检察建议让外商竖起了大拇指

    时间:2019-12-13 18:16:32  来源:信网  作者:

    信网12月13日讯“我在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都曾经营过企业,但没有检察官主动上门给企业服务过,中国检察官到企业上门服务这是我第一次遇到,我非常感谢也非常感动,中国很伟大!”青岛某外商(韩国)合资企业韩国总经理咸某用不流利的汉语在检察建议公开送达仪式上发言时发出了上述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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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青岛检察院)

    近日,胶州市人民检察院邀请青岛市人民监督员、胶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并联合胶东街道办事处政法委员、胶东派出所所长及办案人到青岛某外商(韩国)合资企业举行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仪式,胶东派出所所长首先宣读了对该案撤销案件的决定,并对犯罪嫌疑人解除取保候审,后由胶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检察建议进行公开宣告并送达。

    该外商合资企业主要经营户外用品研发、设计、制造、销售等业务,2017年至2018年期间,该公司采购部经理(次长)张亮亮、采购部主任王天天在未依法经过备案许可的情况下,为该企业从青岛某化学品有限公司购买盐酸(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20吨左右,将购买的盐酸用于公司钢管除锈。二人因涉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被山东省胶州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18年10月被胶州市公安局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依法立案。(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2019年10月,胶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对全市涉案民营企业进行诉讼监督过程中,通过审查卷宗材料后,敏锐地发觉到该案存在监督撤案的线索。

    经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到该外商合资企业进行调查取证,考虑到在目前国际贸易大环境下企业发展面临实际困难,胶州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统一、规范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执法司法标准和省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相关精神要求,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于2019年11月8日依法监督公安撤案,维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在依法监督撤案的基础上,为保障民营企业在依法经营中实现长期稳健发展,胶州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延伸法律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针对涉案公司在生产经营、重大责任事故、环境保护三个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提出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

    建议该公司:

    要树立法律红线意识,牢固树立依法经营理念;

    要强化安全发展理念,督促其建立动态化的培训机制,制定相关制度确保员工都能得到必要的技术培训,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安全生产队伍,确保安全生产到位;

    要进一步规范盐酸购买的报备程序,建立长效监督机制,确保盐酸等制毒物品在可控规范的经营范围内使用。

    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在办理该案过程中,胶州市人民检察院通过上门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加大释法说理力度,运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的方式,讲解法律知识,增强民营企业及经营者的法治意识,促进民营企业提升防范风险和化解风险隐患的能力。

    “这是我参与人民监督工作遇到的第一例撤案监督案例,体现了从公安到检察院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的担当,检察机关考虑非常全面、务实,体现了人文关怀,这也是一堂生动的普法宣传教育课,也体现了办案机关的担当、作为。检察机关以检察建议的方式向企业送达,对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隐患加以提示、规范,体现社会治理理念的创新,坚定了企业的投资信心,为营造法治公平的营商环境提供了胶州样本……”青岛市人民监督员陈蕴新在检察建议公开送达仪式上表示,并写下书面监督意见书。参加检察建议公开送达仪式的胶州市胶东街道办事处政法委员等第三方代表均对胶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务实工作点赞。

    在办理该案过程中,胶州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座谈等方式加强与公安机关、公司驻地镇政府的联系沟通,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办案质量,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功能作用,促进民营企业加强防范、抵御风险、化解隐患,帮助民营企业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以点带面,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信网记者顾青青 通讯员 张纪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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